第二十一章 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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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和苏碧儿在一起吃饭,总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
“你怎么了?”
“啊,没事儿啊。”苏碧儿笑着摇头。
沈欢叹息道:“你没事儿我可有事儿,唉,秦大哥要备战春闱,这段时间不会来找我了,我好郁闷呢。”
苏碧儿像是被说中了心事,有些心虚的提了些头然后才道:“毕竟春闱是大事儿,你也不用着急,统共也不过半月。”
沈欢观察到苏碧儿的反映,心中了然,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段时间与秦家兄弟来往多了,苏碧儿与他们也渐渐熟悉起来,因为秦翊也学过医,所以两人常常相谈甚欢,到底还是青春少女,这么快就有了心思。
不过沈欢不再逗她了,真要是恼羞成怒就不好了。
“晚上清音阁有出戏,据说阁主颜哲玉要亲自上场,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咬唇:“怕是我母亲不会同意。”
“看来你无福消受了。”沈欢惋惜道。
大夏朝经过几年的修养生息,虽然还有些天灾战争,但整体上已经安定繁荣了,尤其是商业发展迅速,长安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取消了宵禁,虽然大部分地方还是有宵禁的。
下了学,沈欢一行直奔长安最大的夜市——朝华街。此时天色还未全黑,但街上行人摊贩已经陆陆续续多起来,见时间还早,沈欢就带着钟灵钟秀开始逛起街来。
说来,她来到这里四年了,竟然没有上过几次街,买东西也就只有当时在苏州的那一次,所以此时心情非常好。
朝华街上有几家比较有名的书画店和文房铺子,沈欢转悠了许久。艺术没办法闭门造车。被掳到南诏三年时间里,沈欢有将近一半时间没有接触字画,另一半时间全都用来练习基本功。自来到长安后。就开始着手整理学习青染衣留下的那些字画,可对沈欢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如今是她大幅度升华提炼自己的阶段。大量接触字画是十分必要的,而她本身眼界就比较开阔,眼光也高,能看得上的字画着实不多,看上的全都是价值连城买不起的,弄得心里痒痒的。
于是便带着钟灵钟秀出来逛夜市,此时夜色降临,朝华街灯光升起。摊贩相连,十分热闹,空气中都透露着一种盛世的繁华慵懒,虽然街上的人见到沈欢都忍不住偷偷打量,然后与周围人切切私语,但这根本不影响沈欢的兴致,她流连在小吃摊手工艺小摊,乐不思蜀,不过时间不多,只能忍痛赶往硕人阁和赵玥相会了。
夜市中最繁华的地方是一个丁字路口。也就是朝华街与朝轩街的交叉口,那里有四家享有盛名的店铺,分别是新生的硕人阁。百年老店六味居,天下宝物无所不有的珍宝阁和以朝华街命名的天下第一楼——朝华楼。
硕人阁的店面非常显眼,风格独特,是沈欢设计的风格。看的出来生意很好,虽是晚上客人也络绎不绝,统一着装的清丽女孩儿在门外招待客人,看到沈欢,一位名叫雀儿的女孩儿带着沈欢直接来到了后门,赵玥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这是做什么。神神秘秘的。”沈欢见到赵玥忍不住调侃道。
“前门太堵了,从这里快一些。”
沈欢点头道:“看完戏什么时候能结束。我可不能回去太晚,要不然冯嬷嬷会担心的。”
“你放心好了。戍时一刻就能结束。”
赵玥说着,两人已经上了马车,钟灵钟秀跟着赵玥身边的佳林坐在后一辆车上。
赵玥在车上喝了杯差,拽过快把头伸到外面去的沈欢道:“你可知道前天沈延出事儿,被扣在大理寺了。”
“出事儿?”沈欢惊讶,“什么事儿竟然被扣在了大理寺?”
说起消息,沈欢真是不够灵通,先不说郡主府低调与外来往少,就是在女学,沈欢也听不到多少消息,谁让她人缘不好,没人愿意和她来往,而唯一比较熟悉的苏碧儿也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主儿。所以长安发生什么事情,沈欢都是后知后觉的。
“那日他在街上纵马,遇到一个醉鬼不小心冲撞了他,可能那日他心情恶劣,便不管不顾当街教训起来,之后扔下伤痕累累的醉鬼就走了,好心人将醉鬼抬去医治,却因伤势太重,没有救过来就去世了。”
沈欢吃惊:“竟然将人打死了?我看他虽然嚣张,人比较小心眼儿,但也不是个狠毒的人啊,怎么会这样?”
“他为对付你放狗行凶,还不够狠毒吗!”赵玥反问。
“他不过是想戏弄我,看我出丑,以报当日被我羞辱之仇,那只狗被训练的并不咬人。”这是沈欢后来才得知的。
赵玥一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你倒是豁达,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这次可是倒霉了。”
“毕竟人命关天,就算是皇子王孙,也不能逍遥法外。”沈欢点头。
“你以为只有他倒霉,关键是他爹——恭亲王,恭亲王前些日子刚接了犒军燕北军的差事,这下可砸了,不但丢了差事,还太后训斥教子无妨,回家闭门思过去了。”
赵玥喝口茶继续道:“犒劳军队可是风光的差事,尤其是这次,自新年以来,燕北军打了几场漂亮的胜仗,这可是皇上登任以来的最大的胜利。而燕北军作为大夏最精锐的边防军,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所以皇上非常重视此次犒军,特意让他最亲近的弟弟恭亲王代替他前去边关犒劳军队……”
沈欢认真听着赵玥为她分析此次犒军,虽然不明白赵玥为什么要说这些,但她身份复杂偏政治还不敏感,为了让赵玥少操些心,自己还是要用心的,边听边想,沈欢又点儿意识到重点了:“如今恭亲王去不成了,谁会顶替他?”
赵玥有些欣慰道:“朝堂上正争论不下呢,不过呼声最高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中书令安彦楮安大人,另一个是定国公陆睿。”
“为什么是他们两个?”
“安大人虽是寒门出身,但他才智过人,少年时就已闻名,这么多年来兢兢业业,政绩斐然,尤其是西域政策,为大夏的安定做出了多少贡献,就更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他简在帝心。”
“至于定国公陆睿,世家出身,家世显赫,少年探花郎,惊艳才绝,虽然在功绩上差安彦楮一节,但是声望却不比他差,两人差不多起鼓相当,不过……”赵玥说着语气一转,向沈欢问道:“你可知陆家为何能分封两公吗?”
“功勋显赫呗。”沈欢答道。
“岂止是显赫,大夏朝的半壁江山都是陆家打下来的!”
原来,当年先帝家世没落,少年时便前往边关,想要建功立业,并发誓不立功业不娶妻。后来机缘巧合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年方十三的陆家姑娘,也就是当今太后,一见倾心,于是努力求娶。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太后的父亲非常欣赏先帝,不在乎身世差别,便把爱女嫁给了先帝。
时值天下大乱,烽烟四起,先帝保卫边疆立下了威望,野心也膨胀起来,想要角逐天下。
先帝不管是保卫边疆还是争夺天下,陆家都在背后一直鼎力相助,先帝登顶时不过三十七岁,短短的九年时间就赢得了天下,陆家可是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先帝与陆家的关系十分亲密,大夏朝初立时,先帝分封陆太后的哥哥陆帧为世袭罔替的定国公,而且保留了陆家的军权,后来委以还不是平国公的陆逊重任,让他建立的显赫功绩,被加封为平国公。
当年国家初定,人心不稳,连百姓还没有从李唐王朝走出来,先帝虽赢得了大致上的胜局,可李唐王朝的势力还是很大,叛乱此起彼伏,甚至边疆也不安定。
那些归附的世家也还没有全心全意辅佐先帝,在一旁冷眼旁观,先帝手底下的能臣悍将虽不少,但却没有一个能主持大局的。还是当年才十六岁的陆逊出头,先后征战,用尽各种办法,几年时间平定了国内乱局,大夏朝的统治才稳定下来。
后来陆逊被派到燕北,抵御蠢蠢欲动的契丹。当年先帝打败了突厥,使突厥四分五裂,本以为再无边患,便专心征战国内。熟料,新兴的契丹崛起,不但发展壮大,很快吞并了势弱的突厥,击败其他民族,统一了草原。
经过修生养息的契丹野心勃勃,对繁华中原一直虎视眈眈,但当时陆家的嫡系军队在西北镇守,契丹无机可趁,于是开始从防御比较薄弱的燕北下手。陆逊临危受命,算得上是从新经营了一支军队,这一战一打便是十多年,直至陆逊战死。
“陆逊死后,燕北军落入了谁的手里?”沈欢问道。(未完待续)
沈欢和苏碧儿在一起吃饭,总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
“你怎么了?”
“啊,没事儿啊。”苏碧儿笑着摇头。
沈欢叹息道:“你没事儿我可有事儿,唉,秦大哥要备战春闱,这段时间不会来找我了,我好郁闷呢。”
苏碧儿像是被说中了心事,有些心虚的提了些头然后才道:“毕竟春闱是大事儿,你也不用着急,统共也不过半月。”
沈欢观察到苏碧儿的反映,心中了然,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段时间与秦家兄弟来往多了,苏碧儿与他们也渐渐熟悉起来,因为秦翊也学过医,所以两人常常相谈甚欢,到底还是青春少女,这么快就有了心思。
不过沈欢不再逗她了,真要是恼羞成怒就不好了。
“晚上清音阁有出戏,据说阁主颜哲玉要亲自上场,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咬唇:“怕是我母亲不会同意。”
“看来你无福消受了。”沈欢惋惜道。
大夏朝经过几年的修养生息,虽然还有些天灾战争,但整体上已经安定繁荣了,尤其是商业发展迅速,长安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取消了宵禁,虽然大部分地方还是有宵禁的。
下了学,沈欢一行直奔长安最大的夜市——朝华街。此时天色还未全黑,但街上行人摊贩已经陆陆续续多起来,见时间还早,沈欢就带着钟灵钟秀开始逛起街来。
说来,她来到这里四年了,竟然没有上过几次街,买东西也就只有当时在苏州的那一次,所以此时心情非常好。
朝华街上有几家比较有名的书画店和文房铺子,沈欢转悠了许久。艺术没办法闭门造车。被掳到南诏三年时间里,沈欢有将近一半时间没有接触字画,另一半时间全都用来练习基本功。自来到长安后。就开始着手整理学习青染衣留下的那些字画,可对沈欢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如今是她大幅度升华提炼自己的阶段。大量接触字画是十分必要的,而她本身眼界就比较开阔,眼光也高,能看得上的字画着实不多,看上的全都是价值连城买不起的,弄得心里痒痒的。
于是便带着钟灵钟秀出来逛夜市,此时夜色降临,朝华街灯光升起。摊贩相连,十分热闹,空气中都透露着一种盛世的繁华慵懒,虽然街上的人见到沈欢都忍不住偷偷打量,然后与周围人切切私语,但这根本不影响沈欢的兴致,她流连在小吃摊手工艺小摊,乐不思蜀,不过时间不多,只能忍痛赶往硕人阁和赵玥相会了。
夜市中最繁华的地方是一个丁字路口。也就是朝华街与朝轩街的交叉口,那里有四家享有盛名的店铺,分别是新生的硕人阁。百年老店六味居,天下宝物无所不有的珍宝阁和以朝华街命名的天下第一楼——朝华楼。
硕人阁的店面非常显眼,风格独特,是沈欢设计的风格。看的出来生意很好,虽是晚上客人也络绎不绝,统一着装的清丽女孩儿在门外招待客人,看到沈欢,一位名叫雀儿的女孩儿带着沈欢直接来到了后门,赵玥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这是做什么。神神秘秘的。”沈欢见到赵玥忍不住调侃道。
“前门太堵了,从这里快一些。”
沈欢点头道:“看完戏什么时候能结束。我可不能回去太晚,要不然冯嬷嬷会担心的。”
“你放心好了。戍时一刻就能结束。”
赵玥说着,两人已经上了马车,钟灵钟秀跟着赵玥身边的佳林坐在后一辆车上。
赵玥在车上喝了杯差,拽过快把头伸到外面去的沈欢道:“你可知道前天沈延出事儿,被扣在大理寺了。”
“出事儿?”沈欢惊讶,“什么事儿竟然被扣在了大理寺?”
说起消息,沈欢真是不够灵通,先不说郡主府低调与外来往少,就是在女学,沈欢也听不到多少消息,谁让她人缘不好,没人愿意和她来往,而唯一比较熟悉的苏碧儿也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主儿。所以长安发生什么事情,沈欢都是后知后觉的。
“那日他在街上纵马,遇到一个醉鬼不小心冲撞了他,可能那日他心情恶劣,便不管不顾当街教训起来,之后扔下伤痕累累的醉鬼就走了,好心人将醉鬼抬去医治,却因伤势太重,没有救过来就去世了。”
沈欢吃惊:“竟然将人打死了?我看他虽然嚣张,人比较小心眼儿,但也不是个狠毒的人啊,怎么会这样?”
“他为对付你放狗行凶,还不够狠毒吗!”赵玥反问。
“他不过是想戏弄我,看我出丑,以报当日被我羞辱之仇,那只狗被训练的并不咬人。”这是沈欢后来才得知的。
赵玥一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你倒是豁达,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这次可是倒霉了。”
“毕竟人命关天,就算是皇子王孙,也不能逍遥法外。”沈欢点头。
“你以为只有他倒霉,关键是他爹——恭亲王,恭亲王前些日子刚接了犒军燕北军的差事,这下可砸了,不但丢了差事,还太后训斥教子无妨,回家闭门思过去了。”
赵玥喝口茶继续道:“犒劳军队可是风光的差事,尤其是这次,自新年以来,燕北军打了几场漂亮的胜仗,这可是皇上登任以来的最大的胜利。而燕北军作为大夏最精锐的边防军,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所以皇上非常重视此次犒军,特意让他最亲近的弟弟恭亲王代替他前去边关犒劳军队……”
沈欢认真听着赵玥为她分析此次犒军,虽然不明白赵玥为什么要说这些,但她身份复杂偏政治还不敏感,为了让赵玥少操些心,自己还是要用心的,边听边想,沈欢又点儿意识到重点了:“如今恭亲王去不成了,谁会顶替他?”
赵玥有些欣慰道:“朝堂上正争论不下呢,不过呼声最高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中书令安彦楮安大人,另一个是定国公陆睿。”
“为什么是他们两个?”
“安大人虽是寒门出身,但他才智过人,少年时就已闻名,这么多年来兢兢业业,政绩斐然,尤其是西域政策,为大夏的安定做出了多少贡献,就更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他简在帝心。”
“至于定国公陆睿,世家出身,家世显赫,少年探花郎,惊艳才绝,虽然在功绩上差安彦楮一节,但是声望却不比他差,两人差不多起鼓相当,不过……”赵玥说着语气一转,向沈欢问道:“你可知陆家为何能分封两公吗?”
“功勋显赫呗。”沈欢答道。
“岂止是显赫,大夏朝的半壁江山都是陆家打下来的!”
原来,当年先帝家世没落,少年时便前往边关,想要建功立业,并发誓不立功业不娶妻。后来机缘巧合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年方十三的陆家姑娘,也就是当今太后,一见倾心,于是努力求娶。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太后的父亲非常欣赏先帝,不在乎身世差别,便把爱女嫁给了先帝。
时值天下大乱,烽烟四起,先帝保卫边疆立下了威望,野心也膨胀起来,想要角逐天下。
先帝不管是保卫边疆还是争夺天下,陆家都在背后一直鼎力相助,先帝登顶时不过三十七岁,短短的九年时间就赢得了天下,陆家可是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先帝与陆家的关系十分亲密,大夏朝初立时,先帝分封陆太后的哥哥陆帧为世袭罔替的定国公,而且保留了陆家的军权,后来委以还不是平国公的陆逊重任,让他建立的显赫功绩,被加封为平国公。
当年国家初定,人心不稳,连百姓还没有从李唐王朝走出来,先帝虽赢得了大致上的胜局,可李唐王朝的势力还是很大,叛乱此起彼伏,甚至边疆也不安定。
那些归附的世家也还没有全心全意辅佐先帝,在一旁冷眼旁观,先帝手底下的能臣悍将虽不少,但却没有一个能主持大局的。还是当年才十六岁的陆逊出头,先后征战,用尽各种办法,几年时间平定了国内乱局,大夏朝的统治才稳定下来。
后来陆逊被派到燕北,抵御蠢蠢欲动的契丹。当年先帝打败了突厥,使突厥四分五裂,本以为再无边患,便专心征战国内。熟料,新兴的契丹崛起,不但发展壮大,很快吞并了势弱的突厥,击败其他民族,统一了草原。
经过修生养息的契丹野心勃勃,对繁华中原一直虎视眈眈,但当时陆家的嫡系军队在西北镇守,契丹无机可趁,于是开始从防御比较薄弱的燕北下手。陆逊临危受命,算得上是从新经营了一支军队,这一战一打便是十多年,直至陆逊战死。
“陆逊死后,燕北军落入了谁的手里?”沈欢问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