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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比赛很精彩,当面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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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头,伴着一声哨声响起,七个参赛选手,开始匍匐前进。
仔仔跑过去,在边上兴奋地喊加油,小脸被太阳晒得通通红的。
放眼望,偌大的场地上,各种训练项目应有尽有,匍匐300米铁网,400米障碍跑,攀岩,高低杠,投掷手榴弹,射击,俯卧撑100下……
所有战士都在身边围观,喊声惊天动地的,声音冲破云霄。
时卿在边上看着。
七个战士都体格健硕,他们在这个训练基地肯定是精锐中的精税,这从他们的速度上就看得出来。
但陆隽辰的表现,也是惊人的出色,不管是哪个项目,他都在队伍当中脱颖而出。
在速度比赛上,陆隽辰与他们,也就快了一个身位。
但在比投手擂弹时,他投出的距离,是最远的。
射击时,他几乎是100%的十环数。
俯卧撑100下,他的速度最快……
最后,得出的总分,陆隽辰是最高的,那个黑大个头,只比他低了1分,亦算是精英中的精英了。
这样一个结果出来之后,黑大个头还是不服气,要求来一场自由搏击。
在完成了这一系列比赛之后,他们的体力其实是有点透支了,但陆隽辰还是奉陪到底了——这个男人啊,刚起来是真的刚。
这绝对是一场真本事的较量,拳拳都到肉。
陆隽辰力量很强悍,但那黑大个头,仗着自己的骨架比常人大一圈,力量上,气势上,绝对有压倒性的胜算。
可惜,他遇上的是陆隽辰。
这个男人太会耍心机了,也太能借力打力,再加上他本身战斗力又超强,一番搏斗后,生生就把大个头给踢出了擂台。
最后胜的依旧是陆隽辰。
这一场较量,时卿看得那是惊心动魄,同时,也由衷地佩服起这个男人来:
虽然退役了,可是他的战斗力,果然是一点也不输于在役士兵。
这需要有高度的自制力,才能在平常时候不断地淬炼自己,得让自己的状态一直保持在最佳,不管什么时候,他只要站出来,就是最优秀的兵。
而最兴奋的莫过于仔仔。
这孩子,之前就对陆隽辰有一处神奇的依赖,现在,亲眼目睹了父亲的骁勇,他对父亲的崇拜已然到达了另一种巅峰的地部。
他尖叫着跑上去,抱着满身汗水的陆隽辰,“爹地,你太厉害了,我长大后要和你一样,做一个无所不能的英难。爹地,我要爱死你了,我要抱抱,我要抱抱……”
小家伙伸着手,激动得不得了。
时卿则在边上看着,心里对于这个男人的喜欢,好像也因为这场比赛,又多了一点点。
她弯着灿烂地笑容,在边上看着——这个男人,让她无比骄傲。
*
围着擂台的兵蛋子当中,不知何时,多了两个女兵,其中一个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陆隽辰——哪怕离开部队六年,可他依旧是最强的。
她叫:任霜。
他们任家和陆家世代交好。
陆家是三岛上的掌权人,而他们家则是陆家的跟随者,一直以来,保护着三岛,以及属于三岛范围内的陆地城市的安全。
他们家世代从军。
任霜小时候最大的愿望是当一名教授,但是,为了追逐陆朝阳的脚步,她毅然放弃了这个梦想,跟着从军,并且把自己锻炼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他说过,他喜欢为国为民的女生,喜欢独立的女生,喜欢身手不凡的女生……这是她让人调查所得。
事实上是,平日里,他的确并不怎么和普通女生说话。
但是他会和军区那些优秀的女兵联谊,听说有些情况是上级安排的任务,很多长官都想把他招揽过去,而最有效的法子就是,给他找一个优秀的女战友,让人家去吹枕边风,将这个优秀的战士吸引过去。
但他只联谊,从来没搞过对象。
他曾和她说:特种部队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
为此,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进了猎鹰特种突击队。
可当她入了队,他所在第二第第三纵队却被派往西非执行维和任务,她呢,因为资历不够被留在了国内。
等她好容易拿到资格,作为队里的新任后勤组长,才抵达西非,遇上的是陆朝阳身受重伤,被直接送出西非去接受治疗了。
具体发生过什么,她查不出来,这件事,上头是三缄其口。
她唯一知道的是,陆朝阳在执行任务时,被暗算,不光失了情报,身体也受了重怆。
都没能见上一面,陆隽辰悄悄离开了部队,后来干脆就退役了。
她知道:他是被迫离开他最喜欢的地方的。
这里本该是他的世界,如果不是六年前出了事故,他会在他喜欢的领域,做他喜欢的事,而不是去管公司赚钱。
比起赚钱,他更想做的是悍卫家国,为国家培养一批一批优秀的国之卫士。所以,才有了这里这个秘密基地。
这个秘密基地是陆家的。
陆隽辰建了一支名叫“火狼”的突击队,在国内挑选最优秀的战士,由他亲自训练。后来,他又在西非组建了一支。
最初,这里的兵,都是从国内挑出来的战士,然后,他们被训练成了一支最精锐的队伍,当国内的市民在西非出问题时,他们可以配合营救。表面上他们就是一支维和部队。
T国的特种军需部长,曾来这里看他们军演,他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就和陆家签定了训练计划。
火狼突击队在训练自身体能的同时,也在帮助T国训练优秀的军官——以此来交换突击队在他们的国土上进行军事训练的机会。
而她,任霜,在陆隽辰成立了这支队伍后,就被陆朝阳选中,成为了这支突击队女子别动队的长官。
她以为,她是他亲选的,以后,可以直接听命令于他,就会有很多机会接触。
结果,她错了,他训练了将近一年后,就将权利交了上去,自己则一心一意发展商业项目,各种赚钱。
所以,这几年以来,他们能见到面的机会,真的是寥寥无几。
今天,是她今年第一次见到他。
他穿了军装,神采飞扬地和战士们比赛,那矫健的身手,让她再次生出了倾慕之情——他一直是这样的出色。
能让男人们崇华,能让女人们为之尖叫。
直到那个孩子叫“爹地”,她的注意力才落到了那个粉雕玉琢的孩子身上。
此番,三岛上发生的事,她去深入了解后,知道了一件事:
陆隽辰有了一个儿子。
有人绑架了这个孩子,并把人送到了西非。
陆隽辰这是第一次动用陆家的力量,和西非政府打交道,并且,他没顾上陆家那烂摊子,直接来了西非,倾尽一切地在找这孩子。
紧跟着,他动用了火狼突击队隐藏的战斗力,自己还亲入战区,把那个孩子给救了出来……对这孩子的重视程度,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现在,她亲眼看到这孩子了,长得和陆朝阳小时候很相像,是他亲生的——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有人说,只要认识陆朝阳的女孩,只要和他相处过,都会被他的魅力征服。
他是优雅的,同时又是狂野的;他是学识渊博的,同时却又是身手不凡的;他会待人以诚挚,同时又是疏冷的。
他身上齐集了所有优点,唯一的缺点是,让人琢磨不透,不可亲近。
她也喜欢他,疯狂地痴迷着。
为此,她很郁闷,是怎样的女子让陆隽辰有了这样一个儿子。
这么想着,她的目光落到了边上那个小个子女生身上,穿得很少女,很学生气,看上去乖乖巧巧的。
据说,这一次火狼突击队不光救回了陆朝阳,还有他的小孩,另外还带回了一个男人一个小姑娘。
这位想必就是了。
但她的注意力并没有在小个子女生身上多停留。
她猜,这个小姑娘是陆隽辰顺手救下的。
下一刻,她笑着迎了上去:
“陆隽辰,你还真是宝刀未老啊……和这帮子刺头比,你居然还能更胜一筹,牛……实在是让我大开了眼界……”
陆隽辰听到了,转头一看,任霜居然出现在了面前,她一头短发,穿着迷彩服,笑意盎然地冲他挥手:
“咦,任霜,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他伸手和她握手。
这人是他发小,打小一起长大那种,还经常一起打架闹事。
年少时,他们闯了不少祸。一个被称为小魔王,一个被称为小魔女,破坏力特别大。
不过后来,他跳级考试读完了大学,就和她的距离拉远了。
再后来,他当兵,她还在读书,交际越发少了。尤其是他这种特种兵,平常时候执行任务在外的时间挺多。只要有任务在身,常用的号就不能用,联系就越发少了。
让他想不到的是,后来,她居然也当了兵。她那会儿可是最讨厌当兵的。
他曾问她:“为什么当兵?”
她说:“我们家都是军人,我不当兵,老头子要拍死我,为了的小命着想,我只能来当兵了……”
她是个优秀的女兵,由她掌管的女兵,皆是优秀的女汉子。
说来,他已经很久没见着她了。
“知道你在这里,特意来找你叙旧的啊……”任霜贪婪地望着这个伟岸的男人:“想不到,来得这么巧,竟让我看了这么一场精彩的比赛……”
任霜身边跟着另一个女兵叫章华,她也崇拜眼前这个男人,同时,她还知道这位更是她们长官心心念念之人。
她是非常善于察眼观色的,就在这个时候走上前,笑着敬了一个礼,插进了一句话:
“陆教官,两年不见,您英姿不减当年啊。
“话说之前,朱长官曾经说过,等到了30岁陆教官您若还没结婚,就到我们女兵营里挑一个,现在您已经三十了吧,要是还没主,我们女兵营恭候大驾,一定帮你解决终身大事,这么好的基因,一定得传承下去才行啊……”
这句笑语,立刻惹得所有人哄然大笑。
“对对对,咱们的火狼女兵啊,那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也只有像陆教官这样的全型能兵王才压得住……”
陆隽辰立刻摆摆手,笑道:“那可是朱长官的戏言,我可没说过……我现在是……”
他想解释自己现在已娶妻,想借今天这个机会,公开自己已婚这件事,结果被截了话茬。
“但你说过,你将来娶的太太,必须是通音律,晓棋术,精书法,善画画,还要懂战略,会一身好功夫……总之,你说了,你要娶一个十全十美的老婆……”
章华笑着喊出了当年他喝得有几分薄醉后嚷出的娶妻要求:“就你这种要求,也就我们女兵营里找得到……”
边上立刻有男兵哇哇叫起来:
“陆教官的要求也太严格了……”
“不过,谁让陆教官自己这么优秀呢,必须严格一点……”
时卿就在边上看着,女性的第一直觉告诉她:这两个女兵的出现,绝非偶然,瞧瞧,那个叫任霜的,看陆隽辰的眼神,很不一样。
也是,像陆隽辰这样的男人,不管是走到哪里,都会很吃香。
在金融圈,他是金主,更是人中骄子,自然能引得无数优秀女性的青睐。而在这里,他的主场,他是军中的精英份子,不光得到了男兵们的认可,更是赢得了女兵们崇拜的目光。
“哎哎哎,大伙儿闹我了,我现在是有老婆的人,别再寻我开心啊……”
陆隽辰突然牵着仔仔来到时卿身边,以另一只手搂住了她:“现在正式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太太,这是我们的儿子仔仔……”
这话一出,任霜的笑脸顿时僵住了:这怎么可能,这小姑娘才几岁,陆隽辰怎么可能娶了这么小一个孩子?
章华也瞪大了眼:我去,陆教官都娶老婆了,那任队这么些年的付出算什么?
她瞄了两眼这个长得花瓶一般的小姑娘,心里很是不屑:原来男人都爱看颜值,连陆隽辰也不例外。
为此,她心头莫名来了气,觉得必须好好为难一下这个小姑娘,要不然,她们任长官输得也太莫名其妙了……
“你这么小,看上去像高中生,真的是陆教官的太太呀?不会是蒙人的吧!”
章华笑着打量着。
时卿觉得她有点不怀好意,笑了笑接话道:“第一,我的确是陆隽辰的太太,我家隽辰从来不蒙人,也没有人需要他去蒙;第二,我不小了,大学毕业已经八年,工作也已六年。”
只一句话,章华就发现这小姑娘嘴巴很厉害,越发想压她一压了:
“是这样的,咱们陆教官娶老婆要求很高的。他会娶你,那你肯定是达到了他的标准,要不,你和我们女兵营的人比一比,看看你到底特别在哪里,居然得了陆教官的欣赏。我们女兵营的人都崇拜陆教官,教官夫人得让我们心服口服才行啊……”
章华笑眯眯扔下了挑战书。
------题外话------
本章四千字,明日继续,求票票,求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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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战士都体格健硕,他们在这个训练基地肯定是精锐中的精税,这从他们的速度上就看得出来。
但陆隽辰的表现,也是惊人的出色,不管是哪个项目,他都在队伍当中脱颖而出。
在速度比赛上,陆隽辰与他们,也就快了一个身位。
但在比投手擂弹时,他投出的距离,是最远的。
射击时,他几乎是100%的十环数。
俯卧撑100下,他的速度最快……
最后,得出的总分,陆隽辰是最高的,那个黑大个头,只比他低了1分,亦算是精英中的精英了。
这样一个结果出来之后,黑大个头还是不服气,要求来一场自由搏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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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一场真本事的较量,拳拳都到肉。
陆隽辰力量很强悍,但那黑大个头,仗着自己的骨架比常人大一圈,力量上,气势上,绝对有压倒性的胜算。
可惜,他遇上的是陆隽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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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胜的依旧是陆隽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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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任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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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是三岛上的掌权人,而他们家则是陆家的跟随者,一直以来,保护着三岛,以及属于三岛范围内的陆地城市的安全。
他们家世代从军。
任霜小时候最大的愿望是当一名教授,但是,为了追逐陆朝阳的脚步,她毅然放弃了这个梦想,跟着从军,并且把自己锻炼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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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是,平日里,他的确并不怎么和普通女生说话。
但是他会和军区那些优秀的女兵联谊,听说有些情况是上级安排的任务,很多长官都想把他招揽过去,而最有效的法子就是,给他找一个优秀的女战友,让人家去吹枕边风,将这个优秀的战士吸引过去。
但他只联谊,从来没搞过对象。
他曾和她说:特种部队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
为此,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进了猎鹰特种突击队。
可当她入了队,他所在第二第第三纵队却被派往西非执行维和任务,她呢,因为资历不够被留在了国内。
等她好容易拿到资格,作为队里的新任后勤组长,才抵达西非,遇上的是陆朝阳身受重伤,被直接送出西非去接受治疗了。
具体发生过什么,她查不出来,这件事,上头是三缄其口。
她唯一知道的是,陆朝阳在执行任务时,被暗算,不光失了情报,身体也受了重怆。
都没能见上一面,陆隽辰悄悄离开了部队,后来干脆就退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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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秘密基地是陆家的。
陆隽辰建了一支名叫“火狼”的突击队,在国内挑选最优秀的战士,由他亲自训练。后来,他又在西非组建了一支。
最初,这里的兵,都是从国内挑出来的战士,然后,他们被训练成了一支最精锐的队伍,当国内的市民在西非出问题时,他们可以配合营救。表面上他们就是一支维和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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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狼突击队在训练自身体能的同时,也在帮助T国训练优秀的军官——以此来交换突击队在他们的国土上进行军事训练的机会。
而她,任霜,在陆隽辰成立了这支队伍后,就被陆朝阳选中,成为了这支突击队女子别动队的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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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了军装,神采飞扬地和战士们比赛,那矫健的身手,让她再次生出了倾慕之情——他一直是这样的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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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个孩子叫“爹地”,她的注意力才落到了那个粉雕玉琢的孩子身上。
此番,三岛上发生的事,她去深入了解后,知道了一件事:
陆隽辰有了一个儿子。
有人绑架了这个孩子,并把人送到了西非。
陆隽辰这是第一次动用陆家的力量,和西非政府打交道,并且,他没顾上陆家那烂摊子,直接来了西非,倾尽一切地在找这孩子。
紧跟着,他动用了火狼突击队隐藏的战斗力,自己还亲入战区,把那个孩子给救了出来……对这孩子的重视程度,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现在,她亲眼看到这孩子了,长得和陆朝阳小时候很相像,是他亲生的——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有人说,只要认识陆朝阳的女孩,只要和他相处过,都会被他的魅力征服。
他是优雅的,同时又是狂野的;他是学识渊博的,同时却又是身手不凡的;他会待人以诚挚,同时又是疏冷的。
他身上齐集了所有优点,唯一的缺点是,让人琢磨不透,不可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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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着,她的目光落到了边上那个小个子女生身上,穿得很少女,很学生气,看上去乖乖巧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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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的注意力并没有在小个子女生身上多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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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她笑着迎了上去:
“陆隽辰,你还真是宝刀未老啊……和这帮子刺头比,你居然还能更胜一筹,牛……实在是让我大开了眼界……”
陆隽辰听到了,转头一看,任霜居然出现在了面前,她一头短发,穿着迷彩服,笑意盎然地冲他挥手:
“咦,任霜,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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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是他发小,打小一起长大那种,还经常一起打架闹事。
年少时,他们闯了不少祸。一个被称为小魔王,一个被称为小魔女,破坏力特别大。
不过后来,他跳级考试读完了大学,就和她的距离拉远了。
再后来,他当兵,她还在读书,交际越发少了。尤其是他这种特种兵,平常时候执行任务在外的时间挺多。只要有任务在身,常用的号就不能用,联系就越发少了。
让他想不到的是,后来,她居然也当了兵。她那会儿可是最讨厌当兵的。
他曾问她:“为什么当兵?”
她说:“我们家都是军人,我不当兵,老头子要拍死我,为了的小命着想,我只能来当兵了……”
她是个优秀的女兵,由她掌管的女兵,皆是优秀的女汉子。
说来,他已经很久没见着她了。
“知道你在这里,特意来找你叙旧的啊……”任霜贪婪地望着这个伟岸的男人:“想不到,来得这么巧,竟让我看了这么一场精彩的比赛……”
任霜身边跟着另一个女兵叫章华,她也崇拜眼前这个男人,同时,她还知道这位更是她们长官心心念念之人。
她是非常善于察眼观色的,就在这个时候走上前,笑着敬了一个礼,插进了一句话:
“陆教官,两年不见,您英姿不减当年啊。
“话说之前,朱长官曾经说过,等到了30岁陆教官您若还没结婚,就到我们女兵营里挑一个,现在您已经三十了吧,要是还没主,我们女兵营恭候大驾,一定帮你解决终身大事,这么好的基因,一定得传承下去才行啊……”
这句笑语,立刻惹得所有人哄然大笑。
“对对对,咱们的火狼女兵啊,那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也只有像陆教官这样的全型能兵王才压得住……”
陆隽辰立刻摆摆手,笑道:“那可是朱长官的戏言,我可没说过……我现在是……”
他想解释自己现在已娶妻,想借今天这个机会,公开自己已婚这件事,结果被截了话茬。
“但你说过,你将来娶的太太,必须是通音律,晓棋术,精书法,善画画,还要懂战略,会一身好功夫……总之,你说了,你要娶一个十全十美的老婆……”
章华笑着喊出了当年他喝得有几分薄醉后嚷出的娶妻要求:“就你这种要求,也就我们女兵营里找得到……”
边上立刻有男兵哇哇叫起来:
“陆教官的要求也太严格了……”
“不过,谁让陆教官自己这么优秀呢,必须严格一点……”
时卿就在边上看着,女性的第一直觉告诉她:这两个女兵的出现,绝非偶然,瞧瞧,那个叫任霜的,看陆隽辰的眼神,很不一样。
也是,像陆隽辰这样的男人,不管是走到哪里,都会很吃香。
在金融圈,他是金主,更是人中骄子,自然能引得无数优秀女性的青睐。而在这里,他的主场,他是军中的精英份子,不光得到了男兵们的认可,更是赢得了女兵们崇拜的目光。
“哎哎哎,大伙儿闹我了,我现在是有老婆的人,别再寻我开心啊……”
陆隽辰突然牵着仔仔来到时卿身边,以另一只手搂住了她:“现在正式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太太,这是我们的儿子仔仔……”
这话一出,任霜的笑脸顿时僵住了:这怎么可能,这小姑娘才几岁,陆隽辰怎么可能娶了这么小一个孩子?
章华也瞪大了眼:我去,陆教官都娶老婆了,那任队这么些年的付出算什么?
她瞄了两眼这个长得花瓶一般的小姑娘,心里很是不屑:原来男人都爱看颜值,连陆隽辰也不例外。
为此,她心头莫名来了气,觉得必须好好为难一下这个小姑娘,要不然,她们任长官输得也太莫名其妙了……
“你这么小,看上去像高中生,真的是陆教官的太太呀?不会是蒙人的吧!”
章华笑着打量着。
时卿觉得她有点不怀好意,笑了笑接话道:“第一,我的确是陆隽辰的太太,我家隽辰从来不蒙人,也没有人需要他去蒙;第二,我不小了,大学毕业已经八年,工作也已六年。”
只一句话,章华就发现这小姑娘嘴巴很厉害,越发想压她一压了:
“是这样的,咱们陆教官娶老婆要求很高的。他会娶你,那你肯定是达到了他的标准,要不,你和我们女兵营的人比一比,看看你到底特别在哪里,居然得了陆教官的欣赏。我们女兵营的人都崇拜陆教官,教官夫人得让我们心服口服才行啊……”
章华笑眯眯扔下了挑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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