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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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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苟参沉默,乌就屠说:“无论如何,你表现的还好。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如今在乌孙,我不在乎谁当王,我只希望我的妹妹今后过的幸福快乐,你如果今天还是在敦煌,连赤谷城都不来一下,我会很失望。”

    “一个男人,即使再无能,也需要能保护三样东西:脚下的土地,家里的父母,怀里的女人。”

    “你能来,就是一种态度,所以,我很高兴。”

    夜空的繁星闪烁,温热的风吹送过来,乌就屠健壮的身躯就如同一堵墙一样。

    其其格看看哥哥,再瞧瞧苟参,走近两人,分别抓住了他们的手。

    苟参心思转换,说道:“魏和意和任昌在泥靡那里,说什么,做什么,情况我不是太清楚,他们受命于天子,负责于西域都护,不属于我的管理。”

    “解忧公主,我还是要见的,不管她如今心里想什么,如何做,有些话,我还是要问清楚。”

    “我是大汉和亲副使,我身上肩负着天子诏令,失败,也要将自己该做的做完——兄长说的对,于公于私我都不允许谁将其其格从我身边带走。”

    “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其其格握着苟参的手紧了紧,乌就屠沉声说:“你们汉人做事太过麻烦,总是瞻前顾后,条条框框的想的太多。”

    “等所有的事情想清楚了,烤肉都凉了。”

    “我要是你,就不管什么规矩,今夜就带着其其格远走高飞,到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去。”

    苟参摇头说:“我也想这样和其其格长相厮守,兄长说的非常对。”

    “可是。除了脚下的土地,家里的父母,怀里的女人,身边的兄弟。不也需要照顾吗?”

    “我父母双亡。在长安,能做到护羌校尉。不是凭借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就能成功的,有很多人都给予了我帮助,如果今夜和其其格悄悄溜走了,大汉天子震怒。我逍遥快活,我的那些朋友会不会殃及池鱼,跟着倒霉?”

    “我于心何忍?”

    乌就屠盯着苟参,叹了一口气,伸手在他身上拍了一下。

    “不知兄长的北山距离赤谷城有多远?”

    “半日路程。”

    苟参轻轻一笑:“兄长威猛雄悍,手下兵士,必然也是如同虎狼的。”

    “乌孙人生下来就在马上长大。人人皆是战士,要是不算妇孺老幼,我有七千多控弦勇士。”

    乌孙国人口总共六七十万,苟参记得当年常惠带领五万乌孙人攻打匈奴。已经是乌孙国全民皆兵同仇敌忾的结果了,因此乌就屠手下能又是七千骑兵,算是兵强马壮。

    “不知北山地势如何?”

    乌就屠说:“三面环山,一面平川,牧马放羊,何其悠哉?”

    苟参微笑了一下:“兄长说词文雅动听,可以做博士了。”

    乌就屠也一笑,苟参看看其其格,对着乌就屠说:“明日过后,我恳请兄长带着其其格到北山去。”

    “泥靡和王妃典礼完毕,或早或晚,恐怕就要提及其其格和细沈瘦的婚事,我设法见过王妃后,不管事态如何,必然要回敦煌。”

    “因此,其其格的安危,就有劳大哥照应了。”

    乌就屠点头:“不用恳请,她在我那里,没问题。”

    苟参转身看着其其格:“今夜别后,你要好好保重自己。”

    “我们来日方长。”

    “相信我,我,会回来的。”

    见两人说话,乌就屠走到了一边,其其格仰首看着苟参,蓝蓝的眼睛这会在夜色中又变成了灰色的,她点头说:“我会等你……你自己要保重。”

    苟参俯首凝视着其其格,然后凑过去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其其格眼睛一闭,心里欢乐,身上颤抖,听他在自己耳边悄悄说了一声:“敢偷袭本校尉,迟早有报应。”

    其其格还没答话,苟参已经对着乌就屠说:“兄长,我们就此别过,多加保重。”

    乌就屠答应了一声,拉着恋恋不舍的其其格很快的就消失在夜色中。

    苟参到一个酒肆买了俩皮囊酒,找了一个没人地方,将其中的一个皮囊里的酒全部倒在自己身上,然后对着另一个皮囊喝了几口,就慢慢吞吞的往大汉国驻乌孙使馆走去。

    到了使馆外的街上,苟参的脚步越发的蹒跚,这时,从街道阴影里前前后后的就跑出了几个人,过来围着苟参就说:“校尉,你怎么才回来?”

    “呀,校尉喝醉了。”

    这四人正是敦煌太守陈璲给苟参派的护卫。

    他们几个午时眼看着苟参骑马追那个红衣女子去了,等到四人跟着后面,苟参早就没影,四人也不知到哪里去找,总不能满赤谷城的寻人。

    最后合计合计,还是在使馆这里守株待兔的好,想着苟参就是寻花问柳的,可是总要回来的吧?

    果然,这会天色已晚四个人正等的心急如焚,苟参就醉醺醺的出现了。

    “妈妈的,那……小娘皮真是火辣……”

    “爷今天,真是开眼界了……”

    四人闻到苟参身上都是酒味,连衣服都换成了乌孙人的,可是身上湿漉漉的,也不知这护羌校尉半天时间都在那里风流快活,就搀扶着苟参往使馆里进。

    苟参一边说着酒话,一边继续往嘴里灌酒,那韩立听到了跑过来,急忙让人为苟参备热水洗浴,想要问苟参身边的四人出什么事,可是最终还是没有问出来。

    苟参梳洗完毕,将那四个护卫叫进来说:“今日下午之事,你们四个,回去不要乱说,某,今后必有回报。”

    这四人听了心里都笑。知道这个校尉脸皮薄,全都躬身说:“喏。”

    “咳咳……嗯,这个,那卫司马和任副使。不知在不在?本校尉要找他们叙话。”

    苟参说着皱眉揉着头。一副很是不舒服的样子,有人就回话说:“校尉。卫司马他们还没回来,韩使丞在,要不要将他叫来?”

    苟参摇头:“这个卫司马比本校尉都忙……乌孙女子这样火辣,他们吃得消么……真是不懂……”

    四个人听着苟参的话。又是面面相觑。

    苟参摆手:“行了,你们也去歇着吧,今天劳累,下去吧。”

    苟参在屋里躺下,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有人问话,听起来像是魏和意。护卫说苟参已经睡了,请卫司马有事明日再来。

    魏和意只是客气几句就走了,也不是真的要见苟参。

    到了前面,魏和意叫来了韩立。仔细的问了苟参一天的行踪,问:“校尉真是被抬回来的?”

    “是,校尉真的醉烂如泥。”

    “看那几个护卫模样,神情尴尬,看来,他们游逛了不少地方。”

    苟参买回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这个魏和意已经知道,心说果然嘴上没毛,这人就是一个靠着关系爬上来的纨绔。

    “明日,将校尉伺候的好一些,如有问询,依然答复说本司马琐事忙碌,汝知否?”

    韩立听了躬身答应,魏和意让他退下了。

    等屋里没有其他人,魏和意和任昌又商谈了许久。

    第二天,苟参起来已经是艳阳高照,洗漱完毕,出来后知道魏和意和任昌果然又不在使馆,韩立就请苟参入席吃食。

    苟参恼怒的说:“天天不在,本校尉不习惯吃独食。”

    “走,我们几个去逛街。”

    韩立平静的跟着苟参五人,见他们到了街上没影了,就又回到大院里,心说这校尉还是年轻,没有两日,就被魏和意给弄得心浮气躁了。

    可见姜还是老的辣。

    苟参和四个护卫依然到了那个悦来客栈,叫了丰盛的食物和四个人吃喝起来。

    没一会,苟参沉吟着说:“咱们几个一路从敦煌来到赤谷城,你们对本校尉忠心耿耿,某,心领之。”

    “今日,你们只管吃喝玩耍,花销全部由本校尉承担。”

    这四人俱都连声感谢,苟参又说:“只是,一会某要去一个地方,嘿嘿,你们可省得?”

    “省得,省得!”

    “校尉操心家国大事,以身作则,我等人小力微,帮不上忙,还会碍事,只有在这里替借酒消愁,惭愧啊。”

    “校尉只管去,我们,依然在昨日那个时候,在使馆门前等待,也就是了。”

    苟参看这些人这样上道,长叹一声说:“借酒消愁愁更愁啊,也罢,你们替本官尽力的吃喝,也就是了。”

    过了一会,苟参就出了悦来客栈,到了一个偏僻处找了一个胡人将他打昏,剥了那人的衣服,用刀剃了他的胡须,换了衣服,将准备好的胶水给自己脸上沾满了胡须,觉得没有破绽,才大模大样的顺着大街很快就到了王妃府邸跟前。

    天空晴朗,阳光明媚,苟参心里嘀咕,这乌孙人真是奇怪,和大汉男子娶老婆时间不一样,偏偏是午时,要是按照中原习俗,娶妻是傍晚夜里,那自己摸黑溜进去,可就容易的多了。

    没一会,只见一个穿着王宫服侍的武士落单,苟参瞧瞧左右,见没人注意,就过去和那人攀谈。

    那武士正是出来办事的,眼见一个胡人对自己“好啊有豪赌有毒”的乱说,也不知是哪国语言,不知想要作甚,正在纳闷,这一脸胡子的人忽然笑眯眯的过来抱着自己。

    这人大惊,心说自己可不喜欢这个调调,正要叫喊,头上被重重一击,就昏倒过去。

    乌孙王妃府中,一身盛装的乌孙新王泥靡和玄色礼服的解忧公主喝了合卺酒,在众多乌孙贵族官吏的祝贺声中,完成了婚庆仪式。

    这场婚礼有些中原和乌孙合璧,说是依据乌孙国风俗,可是解忧公主却穿的是大汉服饰,但要参拜天地,泥靡却要遵循乌孙习俗,对着身后一匹狼的模具深深鞠躬。

    乌孙人据说是狼的后代,可是泥靡胖胖的身躯实在是没有狼的风采,解忧公主虽然已经五十多岁,然而此时在泥靡的眼中,和几十年前最初看到她的那天,也没有什么区别。

    泥靡和解忧公主坐下,等众人参拜完毕,泥靡看着左右,心说虽然迟了些,自己终于还是做了乌孙王,娶了大汉解忧公主,人生,应该也圆满了。

    这时,解忧公主在一边轻声说道:“狂王,解忧有一件珍藏了许久的物什,想要敬献给我王。”

    泥靡哈哈大笑,伸手摸着刘解忧依然柔嫩的手说:“王妃为何在此时给我,不如晚上拿出,也是可以。”

    刘解忧低头含笑,挥手让人端了一个银盘上来。

    泥靡这会意气风发,看着眼前人声鼎沸的贺客,心里十分高兴,那端着盘子的人一副宫中侍卫打扮,躬身到了泥靡眼前,忽然从银盘中拿出了一柄明晃晃的短剑,对着泥靡胸膛就刺了过去。

    ps:

    【上一章章节名应该是“煎熬”。昨晚熬夜,写完后上传没有好好检查,导致错误,向大家道歉。】

    【汉朝婚礼遵循周礼,婚服为玄色礼服,就是黑中扬红的颜色,周礼中没有盖头,盖头是唐以后才开始流行的。

    最初的婚礼叫做“昏礼”,即黄昏时节的礼仪,重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没有后世的喧嚣与嘈杂。

    在汉代时,已有宴客出现,婚日夫家受宾客之贺,飨以酒肉,礼乐满堂。汉代的宴乐则包括钟磬笙鼓琴瑟等多种乐器。

    参见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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