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六章 友谊地久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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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正是训练时间,宿舍大楼并没什么人。
楚云二人上楼时,也只遇到了宿管大爷。
“哎哟。这不是少帅吗?”
宿管大爷年近六十。早年干过侦察兵。退下来后就进了神龙营搞后勤。这一干就是一辈子。跟楚云这帮神龙营老兵混的很熟。感情很不错。
楚云见到宿管大爷。随手便掏出一包烟丢给对方。微笑道:“瞧您这话说的。在您面前我就是个弟弟。”
“占我便宜呢?”宿管大爷美滋滋地拆开香烟,往嘴里扔了一支。“我可没你这么小的弟弟。”
楚云也不着急回宿舍。坐在小板凳上跟宿管大爷闲聊起来。
已经十一点了。大爷通常会在这个时间点吃午餐。要不等战士们回宿舍闹腾起来。他就没工夫吃了。
坐着下马扎,小桌子上摆了一叠花生米。半斤猪头肉,还有一盘三鲜饺子。一碗老陈醋。
酒是没牌子的。不知道是找营里的领导蹭的特供。还是老家送来的散装酒。口感辛辣,但很纯正。
“整一碗。”宿管大爷给楚云倒了一碗。
“好嘞。”楚云咧嘴笑了笑。接过大爷递来的酒碗。二人碰杯,一饮而尽。
“味道不错吧?”宿管大爷叼着烟,满脸爽快。“我家老婆子从老家送过来的。不贵。酿造也粗糙。但就是对我胃口。比领导送我的特供喝的亲切。”
楚云点点头,说道:“喝酒嘛。就是喝个踏实。”
“回来看最后一眼?”宿管大爷话锋一转,眯眼问道。
楚云愣了愣。随即点头:“是的。”
“老总半小时前来过一趟。这不,还给我拿来两瓶特供。”宿管大爷指了指门内的两瓶精装酒。然后抽了一口烟,砸吧嘴道。“看的出来,他心情很差。也没跟我聊两句就走了。”
楚云点了一支烟,没回应。
四年前他就该走了。
一直拖到现在,一是老总犟脾气。二则是他也有些不舍。
现如今他跟曹家闹成这样,他想走也得走。不想走,也得走。
“我虽然就是个看门房的。”宿管大爷缓缓说道。“但这几年老总却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做了很多工作。我都看在眼里。当年那场事故,对你的冲击很大。老总也不好受。可他是领导。不能像你一样说走就走。他肩上的担子。不是你能理解的。”
“我说这些,不是喝了老总的特供。非得跟他说两句好话。只是盼着你别在心里记恨老总。那帮小子,是你的生死兄弟。又何尝不是老总一手提拔的,培养的?你心痛。他心里能舒服?”
宿管大爷又给楚云倒了一杯酒。端起酒碗道:“喝。”
楚云二话不说,端起碗,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水在口腔绽放,后劲极大。烧得五脏六腑都仿佛要燃烧起来。
宿管大爷往嘴里扔了两颗花生米。吐出口浊气道:“这几年,神龙营慢慢恢复元气了。你身边这丫头没少出力。老总也成宿加班。我经常凌晨三四点起夜,都能瞧见老总办公室的灯是亮着的。你说他一个快六十的老头。但凡不是心中憋着怨气,能把自己折腾成那样?好几次军部都要提拔他。给他升官。把他从神龙营调走。他都态度强硬的拒绝了。为什么?不就是舍不得那帮孩子吗?”
“楚云。大爷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些年,你们为国为民,肝脑涂地。鲜血染红了旗帜。洒满了大地。大爷看得见。也很敬佩你们。你要走。大爷不奇怪,也知道你受了委屈。心中不痛快。”
“大爷就一个要求。有空就常回来看看。这里永远是你娘家。在老总心里,也没人可以取代你的位置。”
宿管大爷端起酒碗,和楚云喝下第三碗。
“去看看吧。”宿管大爷放下酒碗。催促楚云回宿舍。“下次回来。这宿舍大楼可能就要翻新扩建了。”
听完宿管大爷一番话。楚云的心情格外沉重。
他点点头,表情凝重之极。
在孔烛的陪同下,楚云前往自己的宿舍。
身后,却响起大爷五音不全的哼唱起《血染的风采》。
这首歌是楚云极少数能唱全的。更是宿管大爷最爱哼的。偶尔半夜三更。大爷起个头。整个宿舍大楼都会集体大合唱。搞的那帮领导哭笑不得。不喝止吧,太扰民了。喝止吧,战士们唱爱国歌曲,又不合适。
“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楚云低声哼唱。脑海中全是回忆。
从他进入基地到此刻,他的大脑便一直没有停歇过。
这里储存了太多回忆。每一段回忆,都值得楚云用一生去缅怀。
那帮倒在血泊中的战士,那群为了捍卫国土的完整,国家尊严而慷慨就义的战友。那一张张熟悉,却又渐渐模糊的脸庞。
太多太多的回忆。太多太多的情感交错。
咯吱。
楚云推开宿舍房门。
屋内的摆置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
“没人动过这里的任何东西。”孔烛平静说道。“我偶尔会过来打扫一下。老总也过来坐过几次。但每次都只坐一会,抽两根烟,然后就走了。”
楚云抬手触摸架子床。一尘不染的桌面。桌上的红色水壶。以及床上定期就会翻新清洗的被褥。
临走前,楚云将被褥叠成豆腐块。角度锋利。如华夏战士一般凌厉。
啪嗒。
楚云点了一支烟。坐在床上。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他说的是那般轻松。那般随意。
可他的整个青春,都奉献给了部队。他最好的年华,最真挚的情感。也交给了神龙营。
哪有那么多拿得起放得下?
楚云从来都不是一个情感冷酷的家伙。
他也并不擅长扮酷。
直至重回宿舍,勾起脑海中的全部回忆时。
他双眼干涩,发红。
情难自控。
“大爷说。这里很快就要翻新扩建了?”楚云深吸一口香烟,抿唇问道。
“嗯。”孔烛微微点头。“吸收的精英多了。住宿条件需要提高。床铺也明显不够用了。”
顿了顿,孔烛缓缓说道:“但老总说过。不论床铺紧不紧张,都会帮你把宿舍留着。”
“我不喜欢拖泥带水。”
楚云翻身站起来。
从一个角落的柜子里拿出行李袋。然后将床上的被褥塞进去。包括那些他曾用过的碗筷水壶。也通通塞了进去。
最后,他连那把偷偷藏在抽屉里的口风琴,也一并带走了。
那是他在神龙营的第一个室友,也是最后一个室友留下的。
每当夜深人静却没有睡意时,室友会掏出口风琴吹一曲。
他也只会这一曲。
曲名叫《友谊地久天长》。
歌颂友谊,却透着悲凉。
因为正是训练时间,宿舍大楼并没什么人。
楚云二人上楼时,也只遇到了宿管大爷。
“哎哟。这不是少帅吗?”
宿管大爷年近六十。早年干过侦察兵。退下来后就进了神龙营搞后勤。这一干就是一辈子。跟楚云这帮神龙营老兵混的很熟。感情很不错。
楚云见到宿管大爷。随手便掏出一包烟丢给对方。微笑道:“瞧您这话说的。在您面前我就是个弟弟。”
“占我便宜呢?”宿管大爷美滋滋地拆开香烟,往嘴里扔了一支。“我可没你这么小的弟弟。”
楚云也不着急回宿舍。坐在小板凳上跟宿管大爷闲聊起来。
已经十一点了。大爷通常会在这个时间点吃午餐。要不等战士们回宿舍闹腾起来。他就没工夫吃了。
坐着下马扎,小桌子上摆了一叠花生米。半斤猪头肉,还有一盘三鲜饺子。一碗老陈醋。
酒是没牌子的。不知道是找营里的领导蹭的特供。还是老家送来的散装酒。口感辛辣,但很纯正。
“整一碗。”宿管大爷给楚云倒了一碗。
“好嘞。”楚云咧嘴笑了笑。接过大爷递来的酒碗。二人碰杯,一饮而尽。
“味道不错吧?”宿管大爷叼着烟,满脸爽快。“我家老婆子从老家送过来的。不贵。酿造也粗糙。但就是对我胃口。比领导送我的特供喝的亲切。”
楚云点点头,说道:“喝酒嘛。就是喝个踏实。”
“回来看最后一眼?”宿管大爷话锋一转,眯眼问道。
楚云愣了愣。随即点头:“是的。”
“老总半小时前来过一趟。这不,还给我拿来两瓶特供。”宿管大爷指了指门内的两瓶精装酒。然后抽了一口烟,砸吧嘴道。“看的出来,他心情很差。也没跟我聊两句就走了。”
楚云点了一支烟,没回应。
四年前他就该走了。
一直拖到现在,一是老总犟脾气。二则是他也有些不舍。
现如今他跟曹家闹成这样,他想走也得走。不想走,也得走。
“我虽然就是个看门房的。”宿管大爷缓缓说道。“但这几年老总却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做了很多工作。我都看在眼里。当年那场事故,对你的冲击很大。老总也不好受。可他是领导。不能像你一样说走就走。他肩上的担子。不是你能理解的。”
“我说这些,不是喝了老总的特供。非得跟他说两句好话。只是盼着你别在心里记恨老总。那帮小子,是你的生死兄弟。又何尝不是老总一手提拔的,培养的?你心痛。他心里能舒服?”
宿管大爷又给楚云倒了一杯酒。端起酒碗道:“喝。”
楚云二话不说,端起碗,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水在口腔绽放,后劲极大。烧得五脏六腑都仿佛要燃烧起来。
宿管大爷往嘴里扔了两颗花生米。吐出口浊气道:“这几年,神龙营慢慢恢复元气了。你身边这丫头没少出力。老总也成宿加班。我经常凌晨三四点起夜,都能瞧见老总办公室的灯是亮着的。你说他一个快六十的老头。但凡不是心中憋着怨气,能把自己折腾成那样?好几次军部都要提拔他。给他升官。把他从神龙营调走。他都态度强硬的拒绝了。为什么?不就是舍不得那帮孩子吗?”
“楚云。大爷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些年,你们为国为民,肝脑涂地。鲜血染红了旗帜。洒满了大地。大爷看得见。也很敬佩你们。你要走。大爷不奇怪,也知道你受了委屈。心中不痛快。”
“大爷就一个要求。有空就常回来看看。这里永远是你娘家。在老总心里,也没人可以取代你的位置。”
宿管大爷端起酒碗,和楚云喝下第三碗。
“去看看吧。”宿管大爷放下酒碗。催促楚云回宿舍。“下次回来。这宿舍大楼可能就要翻新扩建了。”
听完宿管大爷一番话。楚云的心情格外沉重。
他点点头,表情凝重之极。
在孔烛的陪同下,楚云前往自己的宿舍。
身后,却响起大爷五音不全的哼唱起《血染的风采》。
这首歌是楚云极少数能唱全的。更是宿管大爷最爱哼的。偶尔半夜三更。大爷起个头。整个宿舍大楼都会集体大合唱。搞的那帮领导哭笑不得。不喝止吧,太扰民了。喝止吧,战士们唱爱国歌曲,又不合适。
“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楚云低声哼唱。脑海中全是回忆。
从他进入基地到此刻,他的大脑便一直没有停歇过。
这里储存了太多回忆。每一段回忆,都值得楚云用一生去缅怀。
那帮倒在血泊中的战士,那群为了捍卫国土的完整,国家尊严而慷慨就义的战友。那一张张熟悉,却又渐渐模糊的脸庞。
太多太多的回忆。太多太多的情感交错。
咯吱。
楚云推开宿舍房门。
屋内的摆置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
“没人动过这里的任何东西。”孔烛平静说道。“我偶尔会过来打扫一下。老总也过来坐过几次。但每次都只坐一会,抽两根烟,然后就走了。”
楚云抬手触摸架子床。一尘不染的桌面。桌上的红色水壶。以及床上定期就会翻新清洗的被褥。
临走前,楚云将被褥叠成豆腐块。角度锋利。如华夏战士一般凌厉。
啪嗒。
楚云点了一支烟。坐在床上。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他说的是那般轻松。那般随意。
可他的整个青春,都奉献给了部队。他最好的年华,最真挚的情感。也交给了神龙营。
哪有那么多拿得起放得下?
楚云从来都不是一个情感冷酷的家伙。
他也并不擅长扮酷。
直至重回宿舍,勾起脑海中的全部回忆时。
他双眼干涩,发红。
情难自控。
“大爷说。这里很快就要翻新扩建了?”楚云深吸一口香烟,抿唇问道。
“嗯。”孔烛微微点头。“吸收的精英多了。住宿条件需要提高。床铺也明显不够用了。”
顿了顿,孔烛缓缓说道:“但老总说过。不论床铺紧不紧张,都会帮你把宿舍留着。”
“我不喜欢拖泥带水。”
楚云翻身站起来。
从一个角落的柜子里拿出行李袋。然后将床上的被褥塞进去。包括那些他曾用过的碗筷水壶。也通通塞了进去。
最后,他连那把偷偷藏在抽屉里的口风琴,也一并带走了。
那是他在神龙营的第一个室友,也是最后一个室友留下的。
每当夜深人静却没有睡意时,室友会掏出口风琴吹一曲。
他也只会这一曲。
曲名叫《友谊地久天长》。
歌颂友谊,却透着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