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4章 和平斗士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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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早饭,沈安准备去书院看看。
“那个……卓雪啊!这孩子不会是傻了吧?”
沈安换好衣服,抱着儿子在逗弄。
天气热了,芋头就穿了个肚兜,显得格外的肉……
这种肉不是胖,而是很可爱的那种肉,让人忍不住想摸摸的那种。
可芋头就只会呆呆的看着他,偶尔张开嘴,发出些无意义的声音,顺带流点口水。
杨卓雪出了月子心情大好,今日穿了件薄裳,正在给芋头整理小衣服,闻言抬头道:“我娘说我当年就是这样的。”
这话里的含义是:芋头像我。
两个年轻夫妻的第一个孩子自然稀罕,为了芋头像谁的事儿也发生过几次友好的磋商和争执,谁也不服谁。
沈安摇头,“我当年好像也是这样的,很沉稳,对,你看看芋头是不是很沉稳,有大将之风……”
话音未落,一道水线就飙了过来,没有防备的沈安被滋的满身都是……
“哎呀!”
杨卓雪正准备喝止,沈安摇头,低声道:“不能惊了孩子撒尿,不然以后不好……”
这是他当年听到的话,不知道正确与否。
他甚至动都不动,就这么托举着芋头,直至这位大爷撒完一泡尿。
“这孩子真是。”
杨卓雪接过孩子,不好意思的道:“都是妾身没教好他,不过这稳重……”
你不是说自己小时候稳重吗?还说芋头像你,这下像谁?
沈安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道:“你看看芋头,撒完尿还是那么稳重。”
芋头大爷躺在自家老娘的怀里,看着没有丝毫内疚,果真是稳重之极。
再次换了衣裳,沈安带着闻小种出门。
才一出门,沈安就差点撞到一个人。
“你这人怎么堵我家门口来了?”
这人正好堵在门外,要不是沈安警惕,说不定就撞上了。
“见过归信侯。”
这人转身,却是交趾使者阮咸。
“阮使者啊!久违了,这是从交趾又来了?”
沈安张嘴胡乱说话,那边的闻小种牵着马出来了,见到阮咸眼中就多了厉色。
阮咸一心想斡旋大宋停止水军骚扰,可却低估了大宋君臣对交趾的戒心以及厌恶,在等待了许久后,终于按捺不住了。
沈安上马而去,阮咸赶紧跟上,在稍微落后些的位置上低声说道:“归信侯,我国陛下对大宋可是怀着深情厚谊,一心想把两国变成兄弟之国啊!这水军……该停了吧?”
交趾不怕大宋从陆路进袭,因为那一路的瘴疠就是最大的敌人,等宋军一路赶到升龙城时,无需出手,怕是都倒下了大半。
瘴疠和地形就是交趾对抗中原的两大法宝,他们骄傲自矜,觉得中原的汉人没法收拾自己,所以该去抢一把就抢一把,能稳住就稳住,稳不住咱再回来就是了。
这种心态导致交趾从现在到明朝都是中原的祸患,当真是如跗骨之蛆,特别恶心人。
可大宋却来了个另辟蹊径。
你不是牛逼哄哄的觉得陆路安全吗?
好,哥从水路来,你可能挡得住?
升龙城外的一战让交趾人见识到了大宋步卒的悍勇,以及新式兵器的威力,于是李日尊就慌了。
要是宋人隔三差五的就来袭扰一番,这日子还怎么过?于是阮咸就来了。
可大宋君臣都不松口,这个怎么办?
阮咸觉得自己就这样回去,李日尊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咆哮和愤怒。
帝王之怒那个啥……血流漂杵啊!
他打个寒颤,堆笑道:“归信侯,外臣想请见皇帝陛下。”
“官家没空。”
沈安在想着西南那边的事。
在交趾被压制住之后,广南西路最大的问题就是土人。
大宋原先在西南的军事存在感并不强烈,在侬智高造反后,大伙儿都看到了大宋外强中干的真实情况,于是李日尊怦然心动了,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说不定自己能入主中原呢?
李日尊是懂兵法的,知道正奇相合的道理,所以一方面在整顿军队,一方面派人来广南西路蛊惑土人造反。
这就叫做里应外合。
那些土人得了交趾人的许诺,于是就怀揣着成为帝王将相的美梦出手了,结果在西平州一战覆灭,连交趾人的两万精锐都完蛋了。
这一下直接打垮了土人的野心,让广南西路平安至今。
可土人是个大问题啊!
他们居住在山上,或是偏僻的地方,平时该怎么过就怎么过,等机会一到,又会死灰复燃。
怎么收拢他们呢?
沈安很惆怅。
“……某带来了不少珠宝,归信侯若是喜欢,回头全送到府上去……”
沈安摇摇头,觉得西南的问题最终还是要用武力来震慑。
交趾那边的土人不是经常越境吗?
那就该弄他们。
想到这里,他调转马头。
“归信侯……”
阮咸急忙跟上,等沈安进了宫时,他却只能在外面蹲着。
“这大宋不是礼仪之邦吗?为何对使者不管不问的?”
阮咸在自怨自艾的发牢骚,正好包拯来了,听到这话就皱眉问道:“哪国的使者?”
“包相……”阮咸心中欢喜,觉得今日的运气真的不错,急忙起身行礼,“某是交趾使者阮咸。”
包拯的眉心皱的更深了,问道:“谁对你不管不问了?说出来,老夫为你做主。”
哪怕是交战的对手,他们的使者也会得到妥善的安排,食宿这一块不会出错,这是基本的礼仪。
阮咸楞了一下,然后想起了包拯的名声。
喷。
大宋第一喷。
要是能说动他,这事儿说不定还真有希望。
是了,包拯是三司使,前阵子听到他说什么……要和平,不要打仗。
这位就是个和平主义者啊!
某的运气……
阮咸心中狂喜,急忙说道:“包相,某来了汴梁许久,为的是大宋水军袭扰交趾……您知道的,交趾和大宋本是一家人,可大宋水军却一路到了升龙城外,上岸烧杀抢掠……包相,血淋淋啊!硝烟到处都是,尸骸遍地啊!这……真是残忍,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包相,您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要为交趾人做主啊!
他眼中多了泪光,用那种颤音说道:“包相,交趾……冤啊!”
包拯皱眉看着他,突然说道:“水军只是去练兵,寻水路,走错路了而已……”
阮咸愕然,继而惊呆了。
“包相,这不对吧,那是内河,不是大海。没有走错的说法……”
包拯的面色一冷,“老夫说走错了就是走错了,你若是不信,回头让他们再走错一回。”
老包呼唤和平是因为三司没钱,而一旦开战,军费的花销能然他发狂。
他拂袖而去,阮咸只觉得心脏那里难受的厉害,不禁悲呼道:“大宋欺负人!”
守门的军士听到这话不禁就怒了,喝道:“当年交趾不断袭扰广南西路怎么说?那时候大宋派了使者去交趾,可得到的是什么?搪塞和嘲笑!如今这便是一报还一报,你有何冤屈的?”
是啊!一报还一报。
以德服人的那一套目前可走不通,特别在韩琦是首相的情况下,这厮最喜欢的就是痛打落水狗。
阮咸泪眼朦胧的道:“那要如何?”
军士嘲笑道:“回家整顿水军吧,兴许能挡一挡,若是不服气就从陆路来,看看大宋可会怕了。”
当年大宋使者就是这么被嘲笑羞辱的,如今双方换了个位置,变成了交趾使者。
爽快啊!
一个老卒含泪道:“当年一个侬智高就让大宋狼狈不堪,交趾人更是虎视眈眈,某在西南戍守时,那真是人心惶惶啊!如今可好,交趾竟然被大宋水军给打怕了,让人觉着就像是做梦,只是这梦千万别醒,不然难受……”
……
“西南那边的土人是个麻烦,诸位相公,此事怎么办?”
沈安丢下了这个题目,然后把阮咸跟着自己的事儿也说了。
“交趾人如今算是被打怕了,在重振水军之前,李日尊不敢袭扰大宋,算是个好时机。”
“阮咸那里不必理会。”韩琦沉吟道:“那些土人大多散居在各处,不好收拢啊!除非是有好处。”
曾公亮抚须道:“上次老夫去了西南,见识了那些土人的日子,很差,所以老夫以为,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他们出来种地,只要种地有了收成,他们就不会走,渐渐的就和咱们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善!”这是韩琦第一次夸赞曾公亮,让他也是心中有些小激动,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贱皮子。
大家都是宰辅,被韩琦夸赞一句你激动个什么?
“谁去?”
韩琦觉得这事儿要慎重,“此人一定要善于和人打交道,老夫觉着沈安最适合,不过他的孩子还小,想必是去不了,那么谁去?”
小芋头正是好玩的时候,这种时候让沈安离开汴梁太残忍了。
“都在想什么呢?”
包拯进来了,韩琦把事情给他说了,他想了想,“那个唐仁,老夫记着算是个有勇有谋的,被沈安带的极好,而且他原先在枢密院就是管使者的,正适合。”
“好!”韩琦觉得这个人选再没错了,就吩咐道:“马上报给官家得知,定下来就让人快马去府州。”
包拯皱眉道:“阮咸在外面装可怜,交趾那边现在如何了?”
“还行,上次水军的袭扰让李日尊老实了许多。”沈安想了想,“只是边境地带的那些势力依旧不消停,不时会来袭扰大宋一番。”
“不打不会老实,那就打。”
包拯显然比韩琦更杀伐果断,压根看不到半点和平主义者的模样。
韩琦有些不自在的道:“是要打,不过西南那边的武备可有把握?”
沈安笑道:“有许多神威弩,那巨大的弩阵一旦布下了,能让人发狂。”
……
大家晚安。
吃了早饭,沈安准备去书院看看。
“那个……卓雪啊!这孩子不会是傻了吧?”
沈安换好衣服,抱着儿子在逗弄。
天气热了,芋头就穿了个肚兜,显得格外的肉……
这种肉不是胖,而是很可爱的那种肉,让人忍不住想摸摸的那种。
可芋头就只会呆呆的看着他,偶尔张开嘴,发出些无意义的声音,顺带流点口水。
杨卓雪出了月子心情大好,今日穿了件薄裳,正在给芋头整理小衣服,闻言抬头道:“我娘说我当年就是这样的。”
这话里的含义是:芋头像我。
两个年轻夫妻的第一个孩子自然稀罕,为了芋头像谁的事儿也发生过几次友好的磋商和争执,谁也不服谁。
沈安摇头,“我当年好像也是这样的,很沉稳,对,你看看芋头是不是很沉稳,有大将之风……”
话音未落,一道水线就飙了过来,没有防备的沈安被滋的满身都是……
“哎呀!”
杨卓雪正准备喝止,沈安摇头,低声道:“不能惊了孩子撒尿,不然以后不好……”
这是他当年听到的话,不知道正确与否。
他甚至动都不动,就这么托举着芋头,直至这位大爷撒完一泡尿。
“这孩子真是。”
杨卓雪接过孩子,不好意思的道:“都是妾身没教好他,不过这稳重……”
你不是说自己小时候稳重吗?还说芋头像你,这下像谁?
沈安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道:“你看看芋头,撒完尿还是那么稳重。”
芋头大爷躺在自家老娘的怀里,看着没有丝毫内疚,果真是稳重之极。
再次换了衣裳,沈安带着闻小种出门。
才一出门,沈安就差点撞到一个人。
“你这人怎么堵我家门口来了?”
这人正好堵在门外,要不是沈安警惕,说不定就撞上了。
“见过归信侯。”
这人转身,却是交趾使者阮咸。
“阮使者啊!久违了,这是从交趾又来了?”
沈安张嘴胡乱说话,那边的闻小种牵着马出来了,见到阮咸眼中就多了厉色。
阮咸一心想斡旋大宋停止水军骚扰,可却低估了大宋君臣对交趾的戒心以及厌恶,在等待了许久后,终于按捺不住了。
沈安上马而去,阮咸赶紧跟上,在稍微落后些的位置上低声说道:“归信侯,我国陛下对大宋可是怀着深情厚谊,一心想把两国变成兄弟之国啊!这水军……该停了吧?”
交趾不怕大宋从陆路进袭,因为那一路的瘴疠就是最大的敌人,等宋军一路赶到升龙城时,无需出手,怕是都倒下了大半。
瘴疠和地形就是交趾对抗中原的两大法宝,他们骄傲自矜,觉得中原的汉人没法收拾自己,所以该去抢一把就抢一把,能稳住就稳住,稳不住咱再回来就是了。
这种心态导致交趾从现在到明朝都是中原的祸患,当真是如跗骨之蛆,特别恶心人。
可大宋却来了个另辟蹊径。
你不是牛逼哄哄的觉得陆路安全吗?
好,哥从水路来,你可能挡得住?
升龙城外的一战让交趾人见识到了大宋步卒的悍勇,以及新式兵器的威力,于是李日尊就慌了。
要是宋人隔三差五的就来袭扰一番,这日子还怎么过?于是阮咸就来了。
可大宋君臣都不松口,这个怎么办?
阮咸觉得自己就这样回去,李日尊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咆哮和愤怒。
帝王之怒那个啥……血流漂杵啊!
他打个寒颤,堆笑道:“归信侯,外臣想请见皇帝陛下。”
“官家没空。”
沈安在想着西南那边的事。
在交趾被压制住之后,广南西路最大的问题就是土人。
大宋原先在西南的军事存在感并不强烈,在侬智高造反后,大伙儿都看到了大宋外强中干的真实情况,于是李日尊怦然心动了,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说不定自己能入主中原呢?
李日尊是懂兵法的,知道正奇相合的道理,所以一方面在整顿军队,一方面派人来广南西路蛊惑土人造反。
这就叫做里应外合。
那些土人得了交趾人的许诺,于是就怀揣着成为帝王将相的美梦出手了,结果在西平州一战覆灭,连交趾人的两万精锐都完蛋了。
这一下直接打垮了土人的野心,让广南西路平安至今。
可土人是个大问题啊!
他们居住在山上,或是偏僻的地方,平时该怎么过就怎么过,等机会一到,又会死灰复燃。
怎么收拢他们呢?
沈安很惆怅。
“……某带来了不少珠宝,归信侯若是喜欢,回头全送到府上去……”
沈安摇摇头,觉得西南的问题最终还是要用武力来震慑。
交趾那边的土人不是经常越境吗?
那就该弄他们。
想到这里,他调转马头。
“归信侯……”
阮咸急忙跟上,等沈安进了宫时,他却只能在外面蹲着。
“这大宋不是礼仪之邦吗?为何对使者不管不问的?”
阮咸在自怨自艾的发牢骚,正好包拯来了,听到这话就皱眉问道:“哪国的使者?”
“包相……”阮咸心中欢喜,觉得今日的运气真的不错,急忙起身行礼,“某是交趾使者阮咸。”
包拯的眉心皱的更深了,问道:“谁对你不管不问了?说出来,老夫为你做主。”
哪怕是交战的对手,他们的使者也会得到妥善的安排,食宿这一块不会出错,这是基本的礼仪。
阮咸楞了一下,然后想起了包拯的名声。
喷。
大宋第一喷。
要是能说动他,这事儿说不定还真有希望。
是了,包拯是三司使,前阵子听到他说什么……要和平,不要打仗。
这位就是个和平主义者啊!
某的运气……
阮咸心中狂喜,急忙说道:“包相,某来了汴梁许久,为的是大宋水军袭扰交趾……您知道的,交趾和大宋本是一家人,可大宋水军却一路到了升龙城外,上岸烧杀抢掠……包相,血淋淋啊!硝烟到处都是,尸骸遍地啊!这……真是残忍,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包相,您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要为交趾人做主啊!
他眼中多了泪光,用那种颤音说道:“包相,交趾……冤啊!”
包拯皱眉看着他,突然说道:“水军只是去练兵,寻水路,走错路了而已……”
阮咸愕然,继而惊呆了。
“包相,这不对吧,那是内河,不是大海。没有走错的说法……”
包拯的面色一冷,“老夫说走错了就是走错了,你若是不信,回头让他们再走错一回。”
老包呼唤和平是因为三司没钱,而一旦开战,军费的花销能然他发狂。
他拂袖而去,阮咸只觉得心脏那里难受的厉害,不禁悲呼道:“大宋欺负人!”
守门的军士听到这话不禁就怒了,喝道:“当年交趾不断袭扰广南西路怎么说?那时候大宋派了使者去交趾,可得到的是什么?搪塞和嘲笑!如今这便是一报还一报,你有何冤屈的?”
是啊!一报还一报。
以德服人的那一套目前可走不通,特别在韩琦是首相的情况下,这厮最喜欢的就是痛打落水狗。
阮咸泪眼朦胧的道:“那要如何?”
军士嘲笑道:“回家整顿水军吧,兴许能挡一挡,若是不服气就从陆路来,看看大宋可会怕了。”
当年大宋使者就是这么被嘲笑羞辱的,如今双方换了个位置,变成了交趾使者。
爽快啊!
一个老卒含泪道:“当年一个侬智高就让大宋狼狈不堪,交趾人更是虎视眈眈,某在西南戍守时,那真是人心惶惶啊!如今可好,交趾竟然被大宋水军给打怕了,让人觉着就像是做梦,只是这梦千万别醒,不然难受……”
……
“西南那边的土人是个麻烦,诸位相公,此事怎么办?”
沈安丢下了这个题目,然后把阮咸跟着自己的事儿也说了。
“交趾人如今算是被打怕了,在重振水军之前,李日尊不敢袭扰大宋,算是个好时机。”
“阮咸那里不必理会。”韩琦沉吟道:“那些土人大多散居在各处,不好收拢啊!除非是有好处。”
曾公亮抚须道:“上次老夫去了西南,见识了那些土人的日子,很差,所以老夫以为,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他们出来种地,只要种地有了收成,他们就不会走,渐渐的就和咱们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善!”这是韩琦第一次夸赞曾公亮,让他也是心中有些小激动,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贱皮子。
大家都是宰辅,被韩琦夸赞一句你激动个什么?
“谁去?”
韩琦觉得这事儿要慎重,“此人一定要善于和人打交道,老夫觉着沈安最适合,不过他的孩子还小,想必是去不了,那么谁去?”
小芋头正是好玩的时候,这种时候让沈安离开汴梁太残忍了。
“都在想什么呢?”
包拯进来了,韩琦把事情给他说了,他想了想,“那个唐仁,老夫记着算是个有勇有谋的,被沈安带的极好,而且他原先在枢密院就是管使者的,正适合。”
“好!”韩琦觉得这个人选再没错了,就吩咐道:“马上报给官家得知,定下来就让人快马去府州。”
包拯皱眉道:“阮咸在外面装可怜,交趾那边现在如何了?”
“还行,上次水军的袭扰让李日尊老实了许多。”沈安想了想,“只是边境地带的那些势力依旧不消停,不时会来袭扰大宋一番。”
“不打不会老实,那就打。”
包拯显然比韩琦更杀伐果断,压根看不到半点和平主义者的模样。
韩琦有些不自在的道:“是要打,不过西南那边的武备可有把握?”
沈安笑道:“有许多神威弩,那巨大的弩阵一旦布下了,能让人发狂。”
……
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