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这是我的本职工作,谢谢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八一中文网 www.byzw.cc,最快更新我可能离了个假婚最新章节!
不好,敌人反攻了!
这是我脑海里唯一冒出来的念头。
现在除了缴械投降就是抗争到底,显然我对后者还掌握的不是很娴熟。刚说人家莫征不争气呢,这下也轮到自己没节操了。
总之一番不可言说的活动过后,我和莫征都疲惫又满足的睡在一起。
头挨着头,我靠在他的怀里,听着耳边那熟悉安稳的心跳,一时间觉得无比满足。
莫征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摸着我的后背,带来一种奇异的酥痒,舒服极了。
他突然问:“你今天怎么这么积极?”
他不问还好,这一问倒是提醒我了。我是干什么来的,我是来色诱来着,怎么办了正事把之前自己想问的问题给忘了呢?
我赶紧抓住莫征的爪子,一脸好奇:“我想知道你弟弟当初在国外的生活,他是跟谁结的婚,谈过几次恋爱啊?”
莫征莫名:“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是觉得他的身体会一天天的恢复,他还这么年轻,不可能一直孤单下去的。再说了,他也不可能一直住在咱们家里,他和小泓才是一家人,以后肯定会找新的伴侣啊。我是想,不如趁着现在多了解一下他之前的喜好,好好筛选一下目前平城里适合他的女孩子。”
我说的一本正经,几乎把自己都给骗过去了。
莫征深感有道理:“你说的也对。”
他开始跟我说起莫途在国外的一些事情,这兄弟俩虽然分隔万里,但却经常联系,更不要说莫征在学生时代曾在国外留学过相当一段长的日子。那段时间,也是他和莫途关系最铁最好的时候。
原来,莫途的妻子就是他当初在学校里的初恋。
他的妻子是一位混血华裔,黑发黑眸,却有着深刻的五官,十分美丽。
听到这里,我想起小正太的模样,也觉得莫征这话估计没有夸大的成分。父母的模子在这里,孩子也不太可能丑到哪去。
至少小正太已经是我见过的孩子中,有着数一数二的精致容貌。
我点点头:“嗯,然后呢?你继续。”
莫征无奈的摸了摸我的头发,在我的额前落下一吻:“他们是在一场辩论会里认识的,当时他们是正反两方的代表,也是双方队伍里的核心人物,争辩的过程有多激烈,你可想而知了。”
按照莫征的说法,莫途跟他一样是个学神级别的人物,所以那个能跟莫途一较高下的初恋也是个妥妥的学霸。
可惜的是,学霸和学神还是有点距离的,所以那一场辩论会里,学霸输给了学神。
这也是他们爱情的开始,带着浪漫主义的上进之风,让我等汗颜。
再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再后来,他们就结婚了。
结婚后,就有了小正太,一切看起来都是这样的美好与顺理成章。
如果没有几年前的意外,或许这一切美好还在持续着,让旁边的人看着还在相信有爱情的存在。
我正在感慨万分的时候,莫征突然说:“其实,他的那个妻子我一直觉得她野心不小,她选择莫途也是因为她知道莫途的背景。要知道我们的父亲不仅在平城产业惊人,在国外也颇有建树。所以,国内的产业留给我,国外的一切留给他,这对我们兄弟而言很公平。”
我心头一跳,脑海里又浮现出今天莫途跟我说的那些话。
或许,问题真的出在这个初恋妻子的身上。
可即便她再有什么错,在那一场意外里,她也拼死保护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最后甚至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光凭着这一点,就足以抹掉从前的缺点吧。
再说了,喜欢钱也不是什么大错啊。
我想不明白了……顿时有点懵。
故事听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讲故事的莫征也不知道他们夫妻具体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只记下了那个女人的名字——她叫兰诺。
大概知道了莫途对我的反感,我开始着手给这个弟弟做治疗方案。
在办公室里忙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忒悲催了。治好了小的,还要管着大的,完了老的也不安生,跟我们家莫总裁还有解不开的心结。
要命了,我怎么觉得自己大学这个专业完全就是为了日后的老公一家而服务的呢?
正在纠结是把这件事归纳于私还是于公的时候,林朵给我电话了。
这位正在怀孕的邵太太,先是盘查了一下她不在的时候店里的生意情况,然后又提点了吴然不少,最后才把话题转到我这。
她说:“哎呀,我闷在家里真的是累死了,我现在检查一切都正常,可是邵泽初那个混蛋就是不让我多动,散步也只能在自家小区里瞎晃悠。不跟你夸张的说,我连我们家楼下的花圃里有多少朵花骨朵,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无奈,看来她是真的无聊坏了。
“要不,我跟邵泽初说一下,挑个休息日咱们去逛街?就出来两三个小时就好,让他安排了司机跟随不就行了。”我说。
“好啊好啊,你赶紧跟他说。”林朵兴奋不已。
好朋友的忙当然是要帮的,于是我跟邵泽初通完电话后,就把和林朵的约会敲定在了周六下午,等林朵午睡起来正好一起逛街吃饭。
当天下午,我早早的收工,坐上邵泽初安排来的车跟林朵汇合,我们一起往之前最喜欢的豪华商圈赶去。
女人嘛,逛街购物那是本能。
跟男人控制不住看美女一样,这是骨子里带的,谁也改变不了。
看得出来,林朵这几个月在家里被养的十分精心。皮肤白里透红,粉嫩的几乎能掐出水来,整个人虽然胖了一圈,但却显得比从前还要好气色。
我不住的点头夸邵泽初:“你老公用心了,看看你这皮肤,吊打二十出头的妹子无压力啊。”
林朵得意:“他也就这点做得好了,走吧!我今天要去吃那家的炒辣面,可把我馋坏了。”
“这可不行,我答应了你家邵泽初,今天晚上咱们就只能吃点清淡的。”我立马摇头否定。
跟好朋友逛街就是轻松自在,想到今天晚上不用面对着莫途吃饭,我就觉得一身清爽。我们边走边逛,终于来到了商圈里的美食区……
不好,敌人反攻了!
这是我脑海里唯一冒出来的念头。
现在除了缴械投降就是抗争到底,显然我对后者还掌握的不是很娴熟。刚说人家莫征不争气呢,这下也轮到自己没节操了。
总之一番不可言说的活动过后,我和莫征都疲惫又满足的睡在一起。
头挨着头,我靠在他的怀里,听着耳边那熟悉安稳的心跳,一时间觉得无比满足。
莫征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摸着我的后背,带来一种奇异的酥痒,舒服极了。
他突然问:“你今天怎么这么积极?”
他不问还好,这一问倒是提醒我了。我是干什么来的,我是来色诱来着,怎么办了正事把之前自己想问的问题给忘了呢?
我赶紧抓住莫征的爪子,一脸好奇:“我想知道你弟弟当初在国外的生活,他是跟谁结的婚,谈过几次恋爱啊?”
莫征莫名:“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是觉得他的身体会一天天的恢复,他还这么年轻,不可能一直孤单下去的。再说了,他也不可能一直住在咱们家里,他和小泓才是一家人,以后肯定会找新的伴侣啊。我是想,不如趁着现在多了解一下他之前的喜好,好好筛选一下目前平城里适合他的女孩子。”
我说的一本正经,几乎把自己都给骗过去了。
莫征深感有道理:“你说的也对。”
他开始跟我说起莫途在国外的一些事情,这兄弟俩虽然分隔万里,但却经常联系,更不要说莫征在学生时代曾在国外留学过相当一段长的日子。那段时间,也是他和莫途关系最铁最好的时候。
原来,莫途的妻子就是他当初在学校里的初恋。
他的妻子是一位混血华裔,黑发黑眸,却有着深刻的五官,十分美丽。
听到这里,我想起小正太的模样,也觉得莫征这话估计没有夸大的成分。父母的模子在这里,孩子也不太可能丑到哪去。
至少小正太已经是我见过的孩子中,有着数一数二的精致容貌。
我点点头:“嗯,然后呢?你继续。”
莫征无奈的摸了摸我的头发,在我的额前落下一吻:“他们是在一场辩论会里认识的,当时他们是正反两方的代表,也是双方队伍里的核心人物,争辩的过程有多激烈,你可想而知了。”
按照莫征的说法,莫途跟他一样是个学神级别的人物,所以那个能跟莫途一较高下的初恋也是个妥妥的学霸。
可惜的是,学霸和学神还是有点距离的,所以那一场辩论会里,学霸输给了学神。
这也是他们爱情的开始,带着浪漫主义的上进之风,让我等汗颜。
再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再后来,他们就结婚了。
结婚后,就有了小正太,一切看起来都是这样的美好与顺理成章。
如果没有几年前的意外,或许这一切美好还在持续着,让旁边的人看着还在相信有爱情的存在。
我正在感慨万分的时候,莫征突然说:“其实,他的那个妻子我一直觉得她野心不小,她选择莫途也是因为她知道莫途的背景。要知道我们的父亲不仅在平城产业惊人,在国外也颇有建树。所以,国内的产业留给我,国外的一切留给他,这对我们兄弟而言很公平。”
我心头一跳,脑海里又浮现出今天莫途跟我说的那些话。
或许,问题真的出在这个初恋妻子的身上。
可即便她再有什么错,在那一场意外里,她也拼死保护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最后甚至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光凭着这一点,就足以抹掉从前的缺点吧。
再说了,喜欢钱也不是什么大错啊。
我想不明白了……顿时有点懵。
故事听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讲故事的莫征也不知道他们夫妻具体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只记下了那个女人的名字——她叫兰诺。
大概知道了莫途对我的反感,我开始着手给这个弟弟做治疗方案。
在办公室里忙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忒悲催了。治好了小的,还要管着大的,完了老的也不安生,跟我们家莫总裁还有解不开的心结。
要命了,我怎么觉得自己大学这个专业完全就是为了日后的老公一家而服务的呢?
正在纠结是把这件事归纳于私还是于公的时候,林朵给我电话了。
这位正在怀孕的邵太太,先是盘查了一下她不在的时候店里的生意情况,然后又提点了吴然不少,最后才把话题转到我这。
她说:“哎呀,我闷在家里真的是累死了,我现在检查一切都正常,可是邵泽初那个混蛋就是不让我多动,散步也只能在自家小区里瞎晃悠。不跟你夸张的说,我连我们家楼下的花圃里有多少朵花骨朵,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无奈,看来她是真的无聊坏了。
“要不,我跟邵泽初说一下,挑个休息日咱们去逛街?就出来两三个小时就好,让他安排了司机跟随不就行了。”我说。
“好啊好啊,你赶紧跟他说。”林朵兴奋不已。
好朋友的忙当然是要帮的,于是我跟邵泽初通完电话后,就把和林朵的约会敲定在了周六下午,等林朵午睡起来正好一起逛街吃饭。
当天下午,我早早的收工,坐上邵泽初安排来的车跟林朵汇合,我们一起往之前最喜欢的豪华商圈赶去。
女人嘛,逛街购物那是本能。
跟男人控制不住看美女一样,这是骨子里带的,谁也改变不了。
看得出来,林朵这几个月在家里被养的十分精心。皮肤白里透红,粉嫩的几乎能掐出水来,整个人虽然胖了一圈,但却显得比从前还要好气色。
我不住的点头夸邵泽初:“你老公用心了,看看你这皮肤,吊打二十出头的妹子无压力啊。”
林朵得意:“他也就这点做得好了,走吧!我今天要去吃那家的炒辣面,可把我馋坏了。”
“这可不行,我答应了你家邵泽初,今天晚上咱们就只能吃点清淡的。”我立马摇头否定。
跟好朋友逛街就是轻松自在,想到今天晚上不用面对着莫途吃饭,我就觉得一身清爽。我们边走边逛,终于来到了商圈里的美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