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一章 于若秋的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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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俊楚竖起了大拇指道:“还是你厉害,你这样的心胸气度,真的让我佩服,不过,我觉得就算对你们宝州有影响,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你发展经济的手段真的是太多了,我看了是叹为观止啊!”
苏星晖淡淡一笑道:“这也得感谢锐志哥他们,他们帮了我很多。”
于锐志道:“说这些干嘛?难道我没赚钱吗?你让我在哪儿投资,在哪个行业投资,我都赚钱,从来没亏过,我不听你的听谁的?”
苏星晖和于俊楚都笑了起来,这些年,于锐志确实在生意方面是顺风顺水,这可都是苏星晖指点的功劳,于锐志从刚刚认识苏星晖时的小有身家,到现在已经至少是身家几十亿的水平,没有苏星晖,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双方算是互相成就了,于俊楚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只能是羡慕,虽然于锐志是他堂哥,但是他给于俊楚的支持远远不如苏星晖多,可是于俊楚也从来没有什么怨言,因为他可没有苏星晖那样的眼光,能够让于锐志投资哪一行都赚钱。
于俊楚又跟苏星晖讨论了一下在澄江市如何发展经济的事情,他跟苏星晖讨论,那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苏星晖自己就在崇津县呆过,长江大桥和高速公路都是苏星晖建起来的,苏星晖对那里的情况再了解不过了。
苏星晖听于俊楚说了一下现在澄江市的现状,他稍稍思考了一下,就给于俊楚提出了几条中肯的意见,比如对当地的生态食品进一步深加工,比如进一步在澄江市发展旅游业,加大旅游产业的比重,比如在澄江市发展IT产业等等。
苏星晖的这些意见对于俊楚也是很好的启发,让他对澄江市今后的发展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思路。
几人喝到兴尽,各自回家,苏星晖回家的时候,陆小雅和牛牛都已经回到了家里。
两口子让牛牛洗了澡,看了一会儿书,便让他去睡觉了,他们便也洗了澡,到了床上,陆小雅对苏星晖道:“星晖,我陪若秋今天试穿了一下婚纱,若秋穿起婚纱来,可漂亮了。”
于若秋一直坚持锻炼,身材好得不得了,这几年,她一直都是留着长发,让她更有女人味,加上她冷若冰霜的气质,苏星晖能够想象得到,她穿上洁白的婚纱会有多么美丽,这让他心绪有一些复杂,不过他很快就把这复杂的心绪从自己的心里赶了出去。
他必须要对陆小雅一心一意,那些有的没的,都不能再想了。
苏星晖点头道:“嗯,她本来就漂亮嘛。”
陆小雅道:“可惜啊,她今天非得把长头发给剪了,我劝她不要剪,她非得剪了,现在又是跟我们刚认识她的时候的那种短发了。”
陆小雅的话让苏星晖的心都有一些抽紧了,他又记起了他刚刚跟于若秋认识的时候,于若秋的头发短得跟一个假小子一样,当然,那样的于若秋也非常漂亮,但是气质有一些太过于锋利了,没有长头发有女人味。
于若秋后来留起了长发,这头柔顺黑亮的长发让她多了许多女人味,至少让她的美丽又多了百分之三十以上,可以说一见就让人惊艳。
于若秋在认识苏星晖之后就开始留长发,在她要结婚的前夕,她却把长发剪掉了,这其中的意味,苏星晖不敢细想。
苏星晖是最喜欢女孩子留长发的,当初他喜欢陆小雅,陆小雅那一头丰厚秀丽的长发是占了不小的因素的,他最喜欢的也就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抚摸着陆小雅的长发,这头长发让他爱不释手。
也正因为这样,陆小雅这么些年一直都留着长发,只是在发尾有些开叉或者凌乱的时候,稍稍修剪一下,可是这头长发一直及腰。
苏星晖的爱好,于若秋当然知道,那个时候,本来她的长发也已经及腰了,可是在她要嫁人的时候,她却恢复了原来凌厉的短发。
苏星晖努力不让自己想得太多,他笑道:“她短发也很好看呢。”
陆小雅道:“可惜,她把长发剪了,却又那么珍惜的放到了自己娘家的箱子里。”
苏星晖将陆小雅搂进了怀里,他的手有一些无意识的在陆小雅的长发上抚摩着,陆小雅也温柔的依偎在了苏星晖的怀里,夫妻俩享受着这一刻的温馨。
相拥片刻之后,苏星晖道:“早点休息吧,明天还有事情吧?”
陆小雅道:“是得睡了,若秋让我给她当伴娘,明天还要过去呢。”
陆小雅在苏星晖的怀里,很快沉沉睡去,发出了均匀而轻微的鼾声。
不过,苏星晖思绪纷乱如麻,迟迟不能睡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在不知不觉中睡着,第二天,他也极少见的起晚了,当他醒来的时候,陆小雅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让他们父子俩吃。
吃过早餐,陆小雅收拾了碗筷,便带着牛牛去了于若秋那里,在明天的婚礼上,她要当于若秋的伴娘,而牛牛要当于若秋的花童。
苏星晖则跟于锐志、于俊楚他们约好了,今天要跟于若秋的未婚夫孟凡新见个面。
孟凡新家跟于家也算是世交,孟家的老爷子去世比较早,所以孟家的实力跟于家是不能比了,但是他们家在军界发展得还不错,孟凡新也算是年轻有为,三十岁出头的团长,也不算多见了。
苏星晖和于锐志、于俊楚汇合之后,又跟他们的老大于锐坚碰了头,然后去见孟凡新去了。
于锐坚今年四十多岁年纪,他如今已经是一位副军长了,他跟苏星晖也认识,跟苏星晖好一阵寒暄,便一起去了跟孟凡新约好的地方。
他们见面的地方在离于家不太远的一家茶馆里,虽然是早上,不过京城早上喝茶的人还真不少,孟凡新在茶馆里要了一个包房,在茶馆门口等着几人,等几人来了,他殷勤的把几人都迎进了包房里。
他能不殷勤吗?这几位除了苏星晖之外,可都是他的大舅子,于锐坚更是他的领导,要是让他们不满意的话,他这个婚还能结得成吗?
而苏星晖跟于家的关系也是非同一般,说他是孟凡新的大舅子也无不可,至少他得跟着于若秋叫哥。
孟凡新让服务员进来,问了几人的口味,要了几壶茶进来。
苏星晖也打量了一下孟凡新,他今天虽然身着便装,但是还是看得出他是一位职业军人,从他鬓角长期被军帽压出来的痕迹,还有虎口和手指上被枪磨出来的老茧,以及他英气逼人的气质,都能看出他是一个优秀的军人。
孟凡新的外貌也不错,个头超过了一米八,剑眉星目,由于是夏天,他穿着短袖T恤衫,露出了爆炸性的肌肉,猿臂蜂腰,唯一的缺点就是皮肤比较黑,而且身上露在外面的地方,可以看到几处伤疤。
不过对于一个军人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缺点,这更让他的气质增加了一些阳刚的成分。
总的来说,苏星晖对孟凡新的印象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这也很正常,如果孟凡新的条件不好,于锐坚又怎么可能不替自己的妹妹把关呢?他可就只有于若秋这么一个妹妹。
于锐志和于俊楚跟孟凡新都认识,只有苏星晖没见过他,孟凡新先叫了于锐志和于俊楚一人一声哥,又笑着对苏星晖道:“你就是苏星晖苏市长吧?很高兴认识你!”
苏星晖点头道:“你好,孟团长,很高兴认识你!”
孟凡新道:“苏市长,经常听若秋说起你,今天见了你,才知道什么叫一表人才啊!”
苏星晖道:“孟团长客气了,你这才叫英姿飒爽呢。”
于锐志道:“你们就别客气来客气去了,小孟,你可以叫星晖一声哥,星晖,你就直接叫小孟的名字了。”
孟凡新的年龄跟于若秋一样大,所以他叫苏星晖一声哥是应该的,不过这更说明了苏星晖跟于家的关系非同一般。
孟凡新对于锐志的话当然是要听了,他便叫了苏星晖一声“哥”,苏星晖也是点头答应了一声。
孟凡新给几人倒着茶,十分恭敬,在座的可都是他的大舅子,他喜欢于若秋,对这些大舅子们敢不恭敬吗?
于锐志咳嗽一声道:“小孟啊,咱们也算是世交了,从明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妹夫了,那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咱们把妹子交到你手上,你以后可以对她好,可不能欺负她。”
孟凡新道:“二哥,你就放心吧,我爱若秋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欺负她呢?再说了,要欺负若秋,我也得有那个本事啊,她一身好功夫,我都不是她的对手,我想欺负她?不被她打一顿就算是好的了。”
大家不由得都是莞尔一笑,孟凡新这话倒是老实话,于若秋的身手确实非同一般,这可是老于家的家传功夫,哪怕孟凡新是部队里的团长,但是在这方面,他还未必是于若秋的对手。
于俊楚竖起了大拇指道:“还是你厉害,你这样的心胸气度,真的让我佩服,不过,我觉得就算对你们宝州有影响,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你发展经济的手段真的是太多了,我看了是叹为观止啊!”
苏星晖淡淡一笑道:“这也得感谢锐志哥他们,他们帮了我很多。”
于锐志道:“说这些干嘛?难道我没赚钱吗?你让我在哪儿投资,在哪个行业投资,我都赚钱,从来没亏过,我不听你的听谁的?”
苏星晖和于俊楚都笑了起来,这些年,于锐志确实在生意方面是顺风顺水,这可都是苏星晖指点的功劳,于锐志从刚刚认识苏星晖时的小有身家,到现在已经至少是身家几十亿的水平,没有苏星晖,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双方算是互相成就了,于俊楚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只能是羡慕,虽然于锐志是他堂哥,但是他给于俊楚的支持远远不如苏星晖多,可是于俊楚也从来没有什么怨言,因为他可没有苏星晖那样的眼光,能够让于锐志投资哪一行都赚钱。
于俊楚又跟苏星晖讨论了一下在澄江市如何发展经济的事情,他跟苏星晖讨论,那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苏星晖自己就在崇津县呆过,长江大桥和高速公路都是苏星晖建起来的,苏星晖对那里的情况再了解不过了。
苏星晖听于俊楚说了一下现在澄江市的现状,他稍稍思考了一下,就给于俊楚提出了几条中肯的意见,比如对当地的生态食品进一步深加工,比如进一步在澄江市发展旅游业,加大旅游产业的比重,比如在澄江市发展IT产业等等。
苏星晖的这些意见对于俊楚也是很好的启发,让他对澄江市今后的发展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思路。
几人喝到兴尽,各自回家,苏星晖回家的时候,陆小雅和牛牛都已经回到了家里。
两口子让牛牛洗了澡,看了一会儿书,便让他去睡觉了,他们便也洗了澡,到了床上,陆小雅对苏星晖道:“星晖,我陪若秋今天试穿了一下婚纱,若秋穿起婚纱来,可漂亮了。”
于若秋一直坚持锻炼,身材好得不得了,这几年,她一直都是留着长发,让她更有女人味,加上她冷若冰霜的气质,苏星晖能够想象得到,她穿上洁白的婚纱会有多么美丽,这让他心绪有一些复杂,不过他很快就把这复杂的心绪从自己的心里赶了出去。
他必须要对陆小雅一心一意,那些有的没的,都不能再想了。
苏星晖点头道:“嗯,她本来就漂亮嘛。”
陆小雅道:“可惜啊,她今天非得把长头发给剪了,我劝她不要剪,她非得剪了,现在又是跟我们刚认识她的时候的那种短发了。”
陆小雅的话让苏星晖的心都有一些抽紧了,他又记起了他刚刚跟于若秋认识的时候,于若秋的头发短得跟一个假小子一样,当然,那样的于若秋也非常漂亮,但是气质有一些太过于锋利了,没有长头发有女人味。
于若秋后来留起了长发,这头柔顺黑亮的长发让她多了许多女人味,至少让她的美丽又多了百分之三十以上,可以说一见就让人惊艳。
于若秋在认识苏星晖之后就开始留长发,在她要结婚的前夕,她却把长发剪掉了,这其中的意味,苏星晖不敢细想。
苏星晖是最喜欢女孩子留长发的,当初他喜欢陆小雅,陆小雅那一头丰厚秀丽的长发是占了不小的因素的,他最喜欢的也就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抚摸着陆小雅的长发,这头长发让他爱不释手。
也正因为这样,陆小雅这么些年一直都留着长发,只是在发尾有些开叉或者凌乱的时候,稍稍修剪一下,可是这头长发一直及腰。
苏星晖的爱好,于若秋当然知道,那个时候,本来她的长发也已经及腰了,可是在她要嫁人的时候,她却恢复了原来凌厉的短发。
苏星晖努力不让自己想得太多,他笑道:“她短发也很好看呢。”
陆小雅道:“可惜,她把长发剪了,却又那么珍惜的放到了自己娘家的箱子里。”
苏星晖将陆小雅搂进了怀里,他的手有一些无意识的在陆小雅的长发上抚摩着,陆小雅也温柔的依偎在了苏星晖的怀里,夫妻俩享受着这一刻的温馨。
相拥片刻之后,苏星晖道:“早点休息吧,明天还有事情吧?”
陆小雅道:“是得睡了,若秋让我给她当伴娘,明天还要过去呢。”
陆小雅在苏星晖的怀里,很快沉沉睡去,发出了均匀而轻微的鼾声。
不过,苏星晖思绪纷乱如麻,迟迟不能睡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在不知不觉中睡着,第二天,他也极少见的起晚了,当他醒来的时候,陆小雅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让他们父子俩吃。
吃过早餐,陆小雅收拾了碗筷,便带着牛牛去了于若秋那里,在明天的婚礼上,她要当于若秋的伴娘,而牛牛要当于若秋的花童。
苏星晖则跟于锐志、于俊楚他们约好了,今天要跟于若秋的未婚夫孟凡新见个面。
孟凡新家跟于家也算是世交,孟家的老爷子去世比较早,所以孟家的实力跟于家是不能比了,但是他们家在军界发展得还不错,孟凡新也算是年轻有为,三十岁出头的团长,也不算多见了。
苏星晖和于锐志、于俊楚汇合之后,又跟他们的老大于锐坚碰了头,然后去见孟凡新去了。
于锐坚今年四十多岁年纪,他如今已经是一位副军长了,他跟苏星晖也认识,跟苏星晖好一阵寒暄,便一起去了跟孟凡新约好的地方。
他们见面的地方在离于家不太远的一家茶馆里,虽然是早上,不过京城早上喝茶的人还真不少,孟凡新在茶馆里要了一个包房,在茶馆门口等着几人,等几人来了,他殷勤的把几人都迎进了包房里。
他能不殷勤吗?这几位除了苏星晖之外,可都是他的大舅子,于锐坚更是他的领导,要是让他们不满意的话,他这个婚还能结得成吗?
而苏星晖跟于家的关系也是非同一般,说他是孟凡新的大舅子也无不可,至少他得跟着于若秋叫哥。
孟凡新让服务员进来,问了几人的口味,要了几壶茶进来。
苏星晖也打量了一下孟凡新,他今天虽然身着便装,但是还是看得出他是一位职业军人,从他鬓角长期被军帽压出来的痕迹,还有虎口和手指上被枪磨出来的老茧,以及他英气逼人的气质,都能看出他是一个优秀的军人。
孟凡新的外貌也不错,个头超过了一米八,剑眉星目,由于是夏天,他穿着短袖T恤衫,露出了爆炸性的肌肉,猿臂蜂腰,唯一的缺点就是皮肤比较黑,而且身上露在外面的地方,可以看到几处伤疤。
不过对于一个军人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缺点,这更让他的气质增加了一些阳刚的成分。
总的来说,苏星晖对孟凡新的印象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这也很正常,如果孟凡新的条件不好,于锐坚又怎么可能不替自己的妹妹把关呢?他可就只有于若秋这么一个妹妹。
于锐志和于俊楚跟孟凡新都认识,只有苏星晖没见过他,孟凡新先叫了于锐志和于俊楚一人一声哥,又笑着对苏星晖道:“你就是苏星晖苏市长吧?很高兴认识你!”
苏星晖点头道:“你好,孟团长,很高兴认识你!”
孟凡新道:“苏市长,经常听若秋说起你,今天见了你,才知道什么叫一表人才啊!”
苏星晖道:“孟团长客气了,你这才叫英姿飒爽呢。”
于锐志道:“你们就别客气来客气去了,小孟,你可以叫星晖一声哥,星晖,你就直接叫小孟的名字了。”
孟凡新的年龄跟于若秋一样大,所以他叫苏星晖一声哥是应该的,不过这更说明了苏星晖跟于家的关系非同一般。
孟凡新对于锐志的话当然是要听了,他便叫了苏星晖一声“哥”,苏星晖也是点头答应了一声。
孟凡新给几人倒着茶,十分恭敬,在座的可都是他的大舅子,他喜欢于若秋,对这些大舅子们敢不恭敬吗?
于锐志咳嗽一声道:“小孟啊,咱们也算是世交了,从明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妹夫了,那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咱们把妹子交到你手上,你以后可以对她好,可不能欺负她。”
孟凡新道:“二哥,你就放心吧,我爱若秋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欺负她呢?再说了,要欺负若秋,我也得有那个本事啊,她一身好功夫,我都不是她的对手,我想欺负她?不被她打一顿就算是好的了。”
大家不由得都是莞尔一笑,孟凡新这话倒是老实话,于若秋的身手确实非同一般,这可是老于家的家传功夫,哪怕孟凡新是部队里的团长,但是在这方面,他还未必是于若秋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