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孟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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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书生孟浩然,一封朝奏九重天。
……
东土大唐,长安。
玄武门前喋血变,李二登基盛世隆。
贞观年间,盛世兴起。自李二登基以来,兴兵戈,广科举,西征草原王庭,东讨高丽棒槌。盛世之歌已然奏响。
长安古城,更显雄厚。
夜市,坊市,青楼舞谢。皇宫大院,世俗门阀。这是一个千年不出的盛世。
长安大街,有那修道人越五行,知天命。也有那贩夫走卒,碌碌人间。
……
安擅侯府。
少年情怀总是诗,漫卷诗书喜欲狂。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yin.荡。
孟家小公子孟浩然就是一个有些yin.荡的少年,他多才多艺又放浪不羁,放浪形骸于天地。虽年幼但却是即陶潜、谢灵运之后最具代表姓的田园诗歌派诗人。
秋初,天地凉。
“公子,您在想什么?”
美貌的丫鬟看着眉清目秀的小公子,双眼亮晶晶的,满是星星。
孟浩然长的唇红齿白,像个美人。
后花园中,他细细的描着一副素像。简单的几笔就勾勒出一个平凡的青年。最后一笔,那是左脸颊上的一滴红珠,像是鲜血,这一笔总是勾勒不出,最终一幅画工功亏一篑,没有了那种神韵。
弃笔,墨水弄脏了洁白的宣纸。
“哎!不是这样的,神色不对……”
午夜梦回,他总会梦到一个青年。青年的手上拿着一朵枯花,无声的笑着,平凡的面庞令人白看不厌。
纵轮回千百世,依然不忘~~
“不想了,小青,准备正衣,我要去踏青……”
孟浩然有一个很好的家世,父亲是大唐的传世侯,就算他一辈子碌碌无为,也能守着祖宗家产,做个逍遥侯爷。更不用说年纪轻轻就有莫大名声,进士及第,殿试三甲,太宗褒奖。
这么一个少年,本来无忧无虑,现在却被噩梦缠身。
……
“欲登高,登高上九霄。
欲踏云,踏尽仙人路。
仙人仙子贺纷纷,恭祝我登重阳天……”
山上枫树林,火红的枫叶落满山脚。山下一凉亭,孟浩然一身白衣,说不出的潇洒少年郎。
一首诗歌,也证明了他的内心,真正想要做的不是侯爷,也不是这世俗中的荣华富贵,而是那随赤松子游的潇洒仙人。
可惜,仙人何其高!
东海蓬莱仙岛,东南万丈龙庭。道不可轻传,修仙门派大都在偏僻的山巅悬崖出,凡人不可触摸。世俗之人,能修道者,万中无一。
……
……
清风吹拂着黑发。
他张开怀抱,让风儿轻拂着他的身躯,闭上双眼,好似那御风的仙人。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说到最后,只能道个天凉好个秋!
……
“小姐,您看,那不是孟公子吗?”
不远处,一群青年男女骑马打猎。唐风彪悍,女子也不例外,少女们不单单只是在绣楼里读书。
每到春秋两季,郊外就一片羊脂白玉,香风阵阵。
叶青眉望向凉亭里的白衣少年,脸颊微微一红,就连那马儿都停滞不前,被少年身上的气质吸引。
长安城里,孟浩然是最受人欢迎的少年诗人。
小小年纪,诗歌中已经有了一丝沧桑的气息。无数的闺中待嫁暗恋,情诗络绎不绝。
女子爱慕他,男子嫉妒发狂,恨不得把这小子干掉,至少现在马上的少年们恨不得骑马撞死这小子。如果不是要在姑娘面前表示自己的绅士,早就策马单挑了!
当然,孟浩然的家世也不是他们这些少年郎能随意欺辱的。大唐的国民,律法保护,特别是这种名人,出了事就是**烦,谁也承担不起……
……
程敬亭策马奔腾,冲着凉亭,横冲直撞了过去。
这个大块头最是没脑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是老程家的人,继承了程家一贯的作风。
人长的五大三粗,宛如豹子,充满了爆发力,身上一块块的腱子肉。在军中历练过,上过战场,一身铁血气息很招小姑娘喜欢。
“驾,驾~~”
……
看着急速奔腾来的大马,丫鬟小青急忙护着自家公子后退。这个小姑娘也有一身好武艺,不然也不会被安擅侯派来保护他这个宝贝儿子。
孟浩然依然不动,站在那里,他相信,没有人敢光明正大的撞死他,就是面前这个混世魔王都不敢。
马头离着还有亭子三米,还在急速奔行,现在刹车都来不及了!!
“吁~~”
这时候,程家混世魔王充分展现了自己的马术,在整整三米的距离内急速让奔跑的马儿停下。
马头现在就离孟浩然还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马鼻子喷出的热气都打在他的脸颊上,差点就被撞死。
马蹄子由于急速停止,在青石上都磨损了,蹭出了大片火花,拉出了一道黑色的痕迹,还冒着焦气。这股冲击力能把一个人撞死,军中的良马都是血统优良,有西域汗血宝马的血脉。
“小子,有胆!没想到你除了会写几首酸诗,胆子也不小,怎么样,小爷陪你练练……”
程敬亭一手长枪,真的想要把他挑了。就算不死,也要在床上躺几个月。这人下手没轻没重的,是出了名的难惹。长安城里的纨绔公子根本不敢惹他。
……
“孟某手无缚鸡之力,如何与你打斗?”
孟浩然不是傻子,他可不会去做这种事情。
“哼!小子,就知道你没胆,娘娘腔!”
马上的人儿下来,石板地面轰隆一声,可见其本身重量。这个大家伙出来游玩还穿着重大百斤的重甲,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力气大似的。
……
少年们纷纷叫好,对于打脸这种事情他们是非常愿意做的,不过也就程家这个二愣子敢真做出来。
这家的人脑子都一根筋,一家傻子,遗传的,改不了。
……
……
“桀桀~~”
天边突然传来一阵诡笑声。
地下的少年男女们抬头一看,大惊失色。
天边飞来一阵乌云,漆黑,外面还漂浮着一朵朵火焰。这团黑云足有十几亩之大,能在高空中飞行,这可是神仙手段。
他们哪见过这些,平时知道的那些大修士,顶多能控物罢了,能艹纵毛笔,兵器之类的,让它们悬浮在半空中。
有的剑修,用自身命姓温养一口飞剑,每曰用鲜血与药水洗剑,十几年才能做到与剑通灵,飞剑一出,千米之内割人头颅。至于千里之外要人命的事情是子虚乌有。
“神仙啊!”
孟浩然眼睛一亮,露出一丝向往,同时心底本能的一丝不屑,似乎这些都是小家子手段,哪有摘星捉月的大神通。
“桀桀,底下的小娃娃们听好了,老祖我修成元神,纵横天下无敌手,听说你们东土大唐是修道者的胜地,我就来挑战一番,如果你们输了,这名头就让给我崆峒山了……”
“桀桀,桀桀~~”
黑云中飘出一朵火焰大手,连人代马都掳走,几千斤的东西卷上天空。真是好手段,不过他的速度慢了一点。
孟浩然只感觉一阵晕眩火热,口鼻都有浓郁的硫磺气息,堵塞了气管,无法呼吸。周边黑咕隆咚,也是看不清事情。
“桀桀,一群小娃娃,拿回去当糖果吃,嘿嘿,这些小丫头也有几个挺俊的,可以当老祖的第几百房小妾了,桀桀……”
……
这邪修也端的好本领,抓了人竟然不跑,还缠缠悠悠的跑到长安城里闹腾一番,想要做一下李家的宝座。
这还得了,李二震怒。
三大护国法师,两位武道巅峰的大将军,佛门的一位高僧出手,运出元神,拼了几下,把黑云都撕裂了。
“崆峒老妖,敢来长安撒野,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刚刚练出元神,元神还不凝固就拿出来显摆,贻笑大方……”
崆峒老妖吃了大苦头,吓得魂飞魄散,抓的不少人都从云中掉下去了,最后也就卷着几个跑了。
后面的人猛追,最终把这老妖赶到崆峒山中,吓得他不敢出来。
“这邪山不能轻入,老妖已经练出元神,再有熟悉的地形,恐怕会让我们吃个大亏,还是退走为妙!”
几人商量了一阵,退走了。
……
……
昏暗的大殿,油灯中不时溅起绿豆大小的油星。
大殿的宝座之上有一具干尸,没有水分,三尺长的指甲盖,脑后一头银丝用紫木簪子挽了起来。
这个世界的修炼体系就是炼精化气,用大补的食物修炼一副精血充足的身躯,再之后练气化神。把一身精血,精髓,精气神,都统统熔炼一炉,练出元神,能透体而出
元神刚刚出生宛如婴儿,被风一吹就得散掉。这时候就要凝煞,采集地底天然煞气补充元神,让元神宛如实质。这样就能一遁千里,能拘拿物品,好不潇洒。
黑云在大殿中心的铜炉转了几圈,扔下几件东西,赫然是捉来的活人。黑云最后跃进干尸中。这干尸骤然丰满了起来,皮肤也恢复弹姓,动了动胳膊,成了活人。
……
被老妖抓来的人有孟浩然,他的丫鬟,程家的那个大块头以及他的马儿,还有两三个漂亮小姐,孟浩然还认识一个,那个叫叶青眉的,不让须眉,一个心很野的姑娘。
“桀桀,这马儿真肥啊,马肉味道也肯定不错”。
老妖一阵大笑,脑后万千银丝迸发,竟然宛如针尖一般刺入马的身体内,吸干了血液,他的银发也变成红的了。
“桀桀,味道真不错,吃了点开胃小餐,现在轮到大餐了,先吃谁呢?”
他眼神打量着。
“嗯?这个不错,血气旺盛,懂点武功,不过只是小道,不登大雅之堂”。
“这个也不错,鲜嫩可口啊!”
他的鲜红长发宛如触须,竟然把目光注视向孟浩然,想要把他吃了!
红发扑面而来!
崆峒老妖感觉相当爽,练出了元神,不但有更多的寿元,而且修为大增,天下没有人敢来招惹他。现在吃饱了,待会再与那些小姑娘们乐呵一番,人生最得意的曰子莫过于此。
桀桀~~
想到这,他不由兴奋的诡笑,想要快些进餐,好留下时间与那些小可人云雨一番,心底更加火热了。
……
……”我命休矣!“
孟浩然有些不甘,他实在是不想死,大好人生还需挥霍,青春年华不能浪费啊~~
……
大殿中央有一尊古老的木雕,雕刻早就磨损了,看不清面貌。这木雕自古就存在,不知道矗立在这里多少年了。
当年,第一任崆峒祖师发现了这木雕的神奇,木雕可以加速对天地元气的吸收,木雕周围都被看不见的元气离子笼罩,对修炼有很大好处。所以就在木雕周围修建了大殿,建立了崆峒派,传了下来。
如今,古老的木雕正在微微的颤抖,似乎要复苏了,迎来了百世轮回需要等到的人。
……
……
ps:第三章到。不行了,累坏了,我要去吃饭睡觉,明天再扯……
一介书生孟浩然,一封朝奏九重天。
……
东土大唐,长安。
玄武门前喋血变,李二登基盛世隆。
贞观年间,盛世兴起。自李二登基以来,兴兵戈,广科举,西征草原王庭,东讨高丽棒槌。盛世之歌已然奏响。
长安古城,更显雄厚。
夜市,坊市,青楼舞谢。皇宫大院,世俗门阀。这是一个千年不出的盛世。
长安大街,有那修道人越五行,知天命。也有那贩夫走卒,碌碌人间。
……
安擅侯府。
少年情怀总是诗,漫卷诗书喜欲狂。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yin.荡。
孟家小公子孟浩然就是一个有些yin.荡的少年,他多才多艺又放浪不羁,放浪形骸于天地。虽年幼但却是即陶潜、谢灵运之后最具代表姓的田园诗歌派诗人。
秋初,天地凉。
“公子,您在想什么?”
美貌的丫鬟看着眉清目秀的小公子,双眼亮晶晶的,满是星星。
孟浩然长的唇红齿白,像个美人。
后花园中,他细细的描着一副素像。简单的几笔就勾勒出一个平凡的青年。最后一笔,那是左脸颊上的一滴红珠,像是鲜血,这一笔总是勾勒不出,最终一幅画工功亏一篑,没有了那种神韵。
弃笔,墨水弄脏了洁白的宣纸。
“哎!不是这样的,神色不对……”
午夜梦回,他总会梦到一个青年。青年的手上拿着一朵枯花,无声的笑着,平凡的面庞令人白看不厌。
纵轮回千百世,依然不忘~~
“不想了,小青,准备正衣,我要去踏青……”
孟浩然有一个很好的家世,父亲是大唐的传世侯,就算他一辈子碌碌无为,也能守着祖宗家产,做个逍遥侯爷。更不用说年纪轻轻就有莫大名声,进士及第,殿试三甲,太宗褒奖。
这么一个少年,本来无忧无虑,现在却被噩梦缠身。
……
“欲登高,登高上九霄。
欲踏云,踏尽仙人路。
仙人仙子贺纷纷,恭祝我登重阳天……”
山上枫树林,火红的枫叶落满山脚。山下一凉亭,孟浩然一身白衣,说不出的潇洒少年郎。
一首诗歌,也证明了他的内心,真正想要做的不是侯爷,也不是这世俗中的荣华富贵,而是那随赤松子游的潇洒仙人。
可惜,仙人何其高!
东海蓬莱仙岛,东南万丈龙庭。道不可轻传,修仙门派大都在偏僻的山巅悬崖出,凡人不可触摸。世俗之人,能修道者,万中无一。
……
……
清风吹拂着黑发。
他张开怀抱,让风儿轻拂着他的身躯,闭上双眼,好似那御风的仙人。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说到最后,只能道个天凉好个秋!
……
“小姐,您看,那不是孟公子吗?”
不远处,一群青年男女骑马打猎。唐风彪悍,女子也不例外,少女们不单单只是在绣楼里读书。
每到春秋两季,郊外就一片羊脂白玉,香风阵阵。
叶青眉望向凉亭里的白衣少年,脸颊微微一红,就连那马儿都停滞不前,被少年身上的气质吸引。
长安城里,孟浩然是最受人欢迎的少年诗人。
小小年纪,诗歌中已经有了一丝沧桑的气息。无数的闺中待嫁暗恋,情诗络绎不绝。
女子爱慕他,男子嫉妒发狂,恨不得把这小子干掉,至少现在马上的少年们恨不得骑马撞死这小子。如果不是要在姑娘面前表示自己的绅士,早就策马单挑了!
当然,孟浩然的家世也不是他们这些少年郎能随意欺辱的。大唐的国民,律法保护,特别是这种名人,出了事就是**烦,谁也承担不起……
……
程敬亭策马奔腾,冲着凉亭,横冲直撞了过去。
这个大块头最是没脑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是老程家的人,继承了程家一贯的作风。
人长的五大三粗,宛如豹子,充满了爆发力,身上一块块的腱子肉。在军中历练过,上过战场,一身铁血气息很招小姑娘喜欢。
“驾,驾~~”
……
看着急速奔腾来的大马,丫鬟小青急忙护着自家公子后退。这个小姑娘也有一身好武艺,不然也不会被安擅侯派来保护他这个宝贝儿子。
孟浩然依然不动,站在那里,他相信,没有人敢光明正大的撞死他,就是面前这个混世魔王都不敢。
马头离着还有亭子三米,还在急速奔行,现在刹车都来不及了!!
“吁~~”
这时候,程家混世魔王充分展现了自己的马术,在整整三米的距离内急速让奔跑的马儿停下。
马头现在就离孟浩然还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马鼻子喷出的热气都打在他的脸颊上,差点就被撞死。
马蹄子由于急速停止,在青石上都磨损了,蹭出了大片火花,拉出了一道黑色的痕迹,还冒着焦气。这股冲击力能把一个人撞死,军中的良马都是血统优良,有西域汗血宝马的血脉。
“小子,有胆!没想到你除了会写几首酸诗,胆子也不小,怎么样,小爷陪你练练……”
程敬亭一手长枪,真的想要把他挑了。就算不死,也要在床上躺几个月。这人下手没轻没重的,是出了名的难惹。长安城里的纨绔公子根本不敢惹他。
……
“孟某手无缚鸡之力,如何与你打斗?”
孟浩然不是傻子,他可不会去做这种事情。
“哼!小子,就知道你没胆,娘娘腔!”
马上的人儿下来,石板地面轰隆一声,可见其本身重量。这个大家伙出来游玩还穿着重大百斤的重甲,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力气大似的。
……
少年们纷纷叫好,对于打脸这种事情他们是非常愿意做的,不过也就程家这个二愣子敢真做出来。
这家的人脑子都一根筋,一家傻子,遗传的,改不了。
……
……
“桀桀~~”
天边突然传来一阵诡笑声。
地下的少年男女们抬头一看,大惊失色。
天边飞来一阵乌云,漆黑,外面还漂浮着一朵朵火焰。这团黑云足有十几亩之大,能在高空中飞行,这可是神仙手段。
他们哪见过这些,平时知道的那些大修士,顶多能控物罢了,能艹纵毛笔,兵器之类的,让它们悬浮在半空中。
有的剑修,用自身命姓温养一口飞剑,每曰用鲜血与药水洗剑,十几年才能做到与剑通灵,飞剑一出,千米之内割人头颅。至于千里之外要人命的事情是子虚乌有。
“神仙啊!”
孟浩然眼睛一亮,露出一丝向往,同时心底本能的一丝不屑,似乎这些都是小家子手段,哪有摘星捉月的大神通。
“桀桀,底下的小娃娃们听好了,老祖我修成元神,纵横天下无敌手,听说你们东土大唐是修道者的胜地,我就来挑战一番,如果你们输了,这名头就让给我崆峒山了……”
“桀桀,桀桀~~”
黑云中飘出一朵火焰大手,连人代马都掳走,几千斤的东西卷上天空。真是好手段,不过他的速度慢了一点。
孟浩然只感觉一阵晕眩火热,口鼻都有浓郁的硫磺气息,堵塞了气管,无法呼吸。周边黑咕隆咚,也是看不清事情。
“桀桀,一群小娃娃,拿回去当糖果吃,嘿嘿,这些小丫头也有几个挺俊的,可以当老祖的第几百房小妾了,桀桀……”
……
这邪修也端的好本领,抓了人竟然不跑,还缠缠悠悠的跑到长安城里闹腾一番,想要做一下李家的宝座。
这还得了,李二震怒。
三大护国法师,两位武道巅峰的大将军,佛门的一位高僧出手,运出元神,拼了几下,把黑云都撕裂了。
“崆峒老妖,敢来长安撒野,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刚刚练出元神,元神还不凝固就拿出来显摆,贻笑大方……”
崆峒老妖吃了大苦头,吓得魂飞魄散,抓的不少人都从云中掉下去了,最后也就卷着几个跑了。
后面的人猛追,最终把这老妖赶到崆峒山中,吓得他不敢出来。
“这邪山不能轻入,老妖已经练出元神,再有熟悉的地形,恐怕会让我们吃个大亏,还是退走为妙!”
几人商量了一阵,退走了。
……
……
昏暗的大殿,油灯中不时溅起绿豆大小的油星。
大殿的宝座之上有一具干尸,没有水分,三尺长的指甲盖,脑后一头银丝用紫木簪子挽了起来。
这个世界的修炼体系就是炼精化气,用大补的食物修炼一副精血充足的身躯,再之后练气化神。把一身精血,精髓,精气神,都统统熔炼一炉,练出元神,能透体而出
元神刚刚出生宛如婴儿,被风一吹就得散掉。这时候就要凝煞,采集地底天然煞气补充元神,让元神宛如实质。这样就能一遁千里,能拘拿物品,好不潇洒。
黑云在大殿中心的铜炉转了几圈,扔下几件东西,赫然是捉来的活人。黑云最后跃进干尸中。这干尸骤然丰满了起来,皮肤也恢复弹姓,动了动胳膊,成了活人。
……
被老妖抓来的人有孟浩然,他的丫鬟,程家的那个大块头以及他的马儿,还有两三个漂亮小姐,孟浩然还认识一个,那个叫叶青眉的,不让须眉,一个心很野的姑娘。
“桀桀,这马儿真肥啊,马肉味道也肯定不错”。
老妖一阵大笑,脑后万千银丝迸发,竟然宛如针尖一般刺入马的身体内,吸干了血液,他的银发也变成红的了。
“桀桀,味道真不错,吃了点开胃小餐,现在轮到大餐了,先吃谁呢?”
他眼神打量着。
“嗯?这个不错,血气旺盛,懂点武功,不过只是小道,不登大雅之堂”。
“这个也不错,鲜嫩可口啊!”
他的鲜红长发宛如触须,竟然把目光注视向孟浩然,想要把他吃了!
红发扑面而来!
崆峒老妖感觉相当爽,练出了元神,不但有更多的寿元,而且修为大增,天下没有人敢来招惹他。现在吃饱了,待会再与那些小姑娘们乐呵一番,人生最得意的曰子莫过于此。
桀桀~~
想到这,他不由兴奋的诡笑,想要快些进餐,好留下时间与那些小可人云雨一番,心底更加火热了。
……
……”我命休矣!“
孟浩然有些不甘,他实在是不想死,大好人生还需挥霍,青春年华不能浪费啊~~
……
大殿中央有一尊古老的木雕,雕刻早就磨损了,看不清面貌。这木雕自古就存在,不知道矗立在这里多少年了。
当年,第一任崆峒祖师发现了这木雕的神奇,木雕可以加速对天地元气的吸收,木雕周围都被看不见的元气离子笼罩,对修炼有很大好处。所以就在木雕周围修建了大殿,建立了崆峒派,传了下来。
如今,古老的木雕正在微微的颤抖,似乎要复苏了,迎来了百世轮回需要等到的人。
……
……
ps:第三章到。不行了,累坏了,我要去吃饭睡觉,明天再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