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5 金龙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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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这些东西,余希金万万是开不了的。不过,今天不一样了。
这神州考古不是换天了不是。
神眼金执掌神州历史考古总顾问了是不是。
有这个小祖宗上台来,开这些箱子还不跟玩似的是不是。
于是乎,图穷匕见的余希金就把主意打到了金锋头上。
眼看着一大帮子老货叠罗汉的将金锋压在下面,余希金都快要乐疯。结果冷不丁瞥头过来却是见着金锋阴测测的对着自己笑着。
当即之下,余希金笑容戛然而止,呆呆傻傻的看着金锋,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万状。
刚要说话的当口,余希金就被一股子不知道哪儿来的气力推进宝库,摔了个狗吃屎。
等到余希金爬起来的时候,金锋和楼乐语早就没了影子。
一帮子老货呻吟着,再把压在最下面都快压吐翔的苟老幺救出来,坐在宝库里大眼瞪小眼的练着对眼神功,纷纷对着余希金口诛笔伐,骂得余希金连头都抬不起。
随后,一大帮子老货们又坐在一起长吁短叹,纷纷感慨神眼金这头大毒龙实在是他妈的阴险狡诈了。
听了楼乐语的话,金锋笑了笑轻声说道。
“当年星洲斗宝大战之前,老战神用他一生的功勋给我担保,夏鼎调集了全国四十一件镇国之宝陪我征战。”
“那老小子生怕我赢不了李圣尊,就准备把这2221箱的珍宝打开,想要弄几件没出过世的镇国之宝悄悄塞给我。”
“后来,我把夏鼎那老家伙弄去休假,那老家伙气急败坏,这事也就黄了。”
“王晓歆还准备把虎丘剑池开了,弄几把名剑给我。也被夏鼎给否了。”
听到这些秘闻,楼乐语张着小嘴满是惊骇,却又噗哧笑起来:”然后在星洲斗宝上,老祖宗就被你的东西给吓惨了。”
金锋抿着嘴,背着手上往前走,低低说道:“回不去从前了。”
楼乐语毫不客气追上金锋挽住金锋的手,娇声说道:“回忆也是美好的。”
树是梧桐树,城是金陵城。
爱一个人,倾一座城。
金秋的中山陵,格外的美。
八十年前,有一位姓宋的女子说喜欢梧桐,于是他的另一半光头先生就请了包括林徽因在内的顶级建筑学家在这里种上了几万棵的梧桐树。
从空中鸟瞰下去,一大片载种整齐的梧桐树宛若那金色的黄金项链,从山的一头远远的牵过来,最后汇聚在一座蓝色的宫殿处,又复将这座宫殿包围起来。
那金色梧桐就像是黄金编织的丝带,蓝色的宝石则是那美龄宫,这是一个只有金陵人懂得的爱情奇迹。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这里就是凤凰栖息的地方。
夏天的时候,这里是绿莹莹的翡翠,到了秋天最美的时候,又变成了最灿烂的金子。
楼乐语就站在美龄宫的后面的小湖泊边上,静静看着蓝宝石镜面一般的碧水,看着金色的梧桐树叶纷飞,慢慢闭上眼睛默默感受着这格外的幽静和清新。
吹弹可破娇艳得不可方物的脸上透出对这美景的无限依恋。盈盈脉脉中波光流转,闻着空气中芬芳,双手展开,似乎这四周都变成了花的海洋。
“一入深宫里,飘红不见春,题诗花叶上,寄流有缘人!”
捧起一片最红最红的的红叶,楼乐语小心翼翼的从金锋头上捡起那片飘落的红叶默默的放在手包的首饰盒里,挽着金锋的手臂漫步从美龄宫前走过。
“你会为你心爱的人放弃所有吗?”
“拱手河山那种?”
“算是吧。”
“不会!”
从郁郁葱葱的黄绿交加的林中小路漫步而下,楼乐语又复低低问起金锋。
沿着美龄宫往下走了半小时。楼乐语牵着金锋的时候沿着另外一条小路往左走,直直到了一处地方。
那里,有一座墓!
“这是我外公!”
白玉无瑕略带婴儿肥的玉脸上泛出阵阵沉肃的伤痛,天鹅般雪白的脖颈微微僵硬。
楼乐语轻轻蹲下去,默默的将一束花放在自己外公墓前,掏出纸巾肉肉的擦着外公的墓碑。
墓的主人是二十年前葬下去的。但墓则是在更远的年代修建好的。
那时候殡葬制度还没有那么严格,只要关系好,弄一两块墓地绝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像楼乐语外公这样曾经的大佬。
这座墓很有讲究,墓尾紧紧的贴着高高的山坡,靠山足够。后面又是无数风水大家包括刘伯温在内都承认的华盖峰,普通人家要是能有这一点,基本就是小康无忧了。
当年济公和尚的原型宝志和尚和最崇信佛教梁武帝都看上了这独龙阜,然而宝志和尚却是先死,梁武帝就花了二十万贯买下了这里作为宝志和尚的陵墓。
八百年后,一位叫朱重八的草根带着刘伯温到了这里,也看上了这块地方。
于是乎独龙阜就成为了明孝陵的所在地。
又是六百年后,孙先生也葬在了这里。
这座墓恰好就在钟山这条大龙的第三只龙爪上。
即使在植被发育、林木茂盛的今天,仍隐约可见钟山上嶙峋岩石显露。从东而来一路西行,直到西峰。
风水上,管这个叫一爪天下。
这种穴,一般地师不敢点。点了不是孤残,而是死。
“我昏迷的那些日子挺怕的。”
“就像是被锁在一个屋子里,里面全是白色。白得我都睁不开眼睛。有时候那房子就变成了黑色,什么都看不见。怎么叫唤都没人搭理我。”
“有时候明明你就在窗子边,我怎么叫你都不答应我。”
“我冲过去找你,怎么跑,也跑不到你身边。”
“还有的时候,我就看见我爸爸妈妈就在窗子叫我,我想回应他们,可张着嘴就是没什么喊不出来。”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都过了十个月了。”
金锋默默点头,低低说道:“我去看过你几次,也跟你说了好多话。你就睁着眼睛看着我,看得我很难受。是我对不起你。”
“我知道你不能说话,但我知道,你能听到。”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几个月前,子墨被人下毒,也跟你……一模一样。”
“她也是跟你一样,呆呆的看着我。我能读懂子墨的意思,就像我能读懂当初植物人的你。”
楼乐语低垂的臻首缓缓抬起回过来,低低说道:“不拆好不好?”
金锋点上烟抿着嘴,黑黑的脸上浮现出深沉的肃穆,轻声说道:“我明天回天都城。”
楼乐语痴痴静静凝望金锋,面色一片凄苦迷离。婴儿肥的脸上满是凄然。
久久之后,楼乐语低低说道:“那你,能帮我外公选个好地吗?”
金锋握住楼乐语的手,轻声回应:“我和乐语是好朋友。乐语的事就是我的事。”
楼乐语娇躯震了震,别过头去,松开金锋的手,独自一人走了。
下了钟山,楼乐语又复冲回来紧紧抱着金锋,紧紧抱着,把这一生的拥抱都抱完抱尽。
晚上九点,楼乐语外公的墓!
迁走!
安置他方!
楼家低头,金龙升天!
不过,金锋,还是留情了!
这坟,是莫家自己迁的。
金锋没有亲手挖!
楼乐语外公坟迁走的两个小时后,金锋也踏上飞机回到天都城。
要忙了!
这回,是真要忙了!
也是该忙的!
再有两天,金锋就要做大事了。
全神州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还有所有博物馆院的人在今天也纷纷踏上进天都城的动车和飞机。
开这些东西,余希金万万是开不了的。不过,今天不一样了。
这神州考古不是换天了不是。
神眼金执掌神州历史考古总顾问了是不是。
有这个小祖宗上台来,开这些箱子还不跟玩似的是不是。
于是乎,图穷匕见的余希金就把主意打到了金锋头上。
眼看着一大帮子老货叠罗汉的将金锋压在下面,余希金都快要乐疯。结果冷不丁瞥头过来却是见着金锋阴测测的对着自己笑着。
当即之下,余希金笑容戛然而止,呆呆傻傻的看着金锋,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万状。
刚要说话的当口,余希金就被一股子不知道哪儿来的气力推进宝库,摔了个狗吃屎。
等到余希金爬起来的时候,金锋和楼乐语早就没了影子。
一帮子老货呻吟着,再把压在最下面都快压吐翔的苟老幺救出来,坐在宝库里大眼瞪小眼的练着对眼神功,纷纷对着余希金口诛笔伐,骂得余希金连头都抬不起。
随后,一大帮子老货们又坐在一起长吁短叹,纷纷感慨神眼金这头大毒龙实在是他妈的阴险狡诈了。
听了楼乐语的话,金锋笑了笑轻声说道。
“当年星洲斗宝大战之前,老战神用他一生的功勋给我担保,夏鼎调集了全国四十一件镇国之宝陪我征战。”
“那老小子生怕我赢不了李圣尊,就准备把这2221箱的珍宝打开,想要弄几件没出过世的镇国之宝悄悄塞给我。”
“后来,我把夏鼎那老家伙弄去休假,那老家伙气急败坏,这事也就黄了。”
“王晓歆还准备把虎丘剑池开了,弄几把名剑给我。也被夏鼎给否了。”
听到这些秘闻,楼乐语张着小嘴满是惊骇,却又噗哧笑起来:”然后在星洲斗宝上,老祖宗就被你的东西给吓惨了。”
金锋抿着嘴,背着手上往前走,低低说道:“回不去从前了。”
楼乐语毫不客气追上金锋挽住金锋的手,娇声说道:“回忆也是美好的。”
树是梧桐树,城是金陵城。
爱一个人,倾一座城。
金秋的中山陵,格外的美。
八十年前,有一位姓宋的女子说喜欢梧桐,于是他的另一半光头先生就请了包括林徽因在内的顶级建筑学家在这里种上了几万棵的梧桐树。
从空中鸟瞰下去,一大片载种整齐的梧桐树宛若那金色的黄金项链,从山的一头远远的牵过来,最后汇聚在一座蓝色的宫殿处,又复将这座宫殿包围起来。
那金色梧桐就像是黄金编织的丝带,蓝色的宝石则是那美龄宫,这是一个只有金陵人懂得的爱情奇迹。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这里就是凤凰栖息的地方。
夏天的时候,这里是绿莹莹的翡翠,到了秋天最美的时候,又变成了最灿烂的金子。
楼乐语就站在美龄宫的后面的小湖泊边上,静静看着蓝宝石镜面一般的碧水,看着金色的梧桐树叶纷飞,慢慢闭上眼睛默默感受着这格外的幽静和清新。
吹弹可破娇艳得不可方物的脸上透出对这美景的无限依恋。盈盈脉脉中波光流转,闻着空气中芬芳,双手展开,似乎这四周都变成了花的海洋。
“一入深宫里,飘红不见春,题诗花叶上,寄流有缘人!”
捧起一片最红最红的的红叶,楼乐语小心翼翼的从金锋头上捡起那片飘落的红叶默默的放在手包的首饰盒里,挽着金锋的手臂漫步从美龄宫前走过。
“你会为你心爱的人放弃所有吗?”
“拱手河山那种?”
“算是吧。”
“不会!”
从郁郁葱葱的黄绿交加的林中小路漫步而下,楼乐语又复低低问起金锋。
沿着美龄宫往下走了半小时。楼乐语牵着金锋的时候沿着另外一条小路往左走,直直到了一处地方。
那里,有一座墓!
“这是我外公!”
白玉无瑕略带婴儿肥的玉脸上泛出阵阵沉肃的伤痛,天鹅般雪白的脖颈微微僵硬。
楼乐语轻轻蹲下去,默默的将一束花放在自己外公墓前,掏出纸巾肉肉的擦着外公的墓碑。
墓的主人是二十年前葬下去的。但墓则是在更远的年代修建好的。
那时候殡葬制度还没有那么严格,只要关系好,弄一两块墓地绝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像楼乐语外公这样曾经的大佬。
这座墓很有讲究,墓尾紧紧的贴着高高的山坡,靠山足够。后面又是无数风水大家包括刘伯温在内都承认的华盖峰,普通人家要是能有这一点,基本就是小康无忧了。
当年济公和尚的原型宝志和尚和最崇信佛教梁武帝都看上了这独龙阜,然而宝志和尚却是先死,梁武帝就花了二十万贯买下了这里作为宝志和尚的陵墓。
八百年后,一位叫朱重八的草根带着刘伯温到了这里,也看上了这块地方。
于是乎独龙阜就成为了明孝陵的所在地。
又是六百年后,孙先生也葬在了这里。
这座墓恰好就在钟山这条大龙的第三只龙爪上。
即使在植被发育、林木茂盛的今天,仍隐约可见钟山上嶙峋岩石显露。从东而来一路西行,直到西峰。
风水上,管这个叫一爪天下。
这种穴,一般地师不敢点。点了不是孤残,而是死。
“我昏迷的那些日子挺怕的。”
“就像是被锁在一个屋子里,里面全是白色。白得我都睁不开眼睛。有时候那房子就变成了黑色,什么都看不见。怎么叫唤都没人搭理我。”
“有时候明明你就在窗子边,我怎么叫你都不答应我。”
“我冲过去找你,怎么跑,也跑不到你身边。”
“还有的时候,我就看见我爸爸妈妈就在窗子叫我,我想回应他们,可张着嘴就是没什么喊不出来。”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都过了十个月了。”
金锋默默点头,低低说道:“我去看过你几次,也跟你说了好多话。你就睁着眼睛看着我,看得我很难受。是我对不起你。”
“我知道你不能说话,但我知道,你能听到。”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几个月前,子墨被人下毒,也跟你……一模一样。”
“她也是跟你一样,呆呆的看着我。我能读懂子墨的意思,就像我能读懂当初植物人的你。”
楼乐语低垂的臻首缓缓抬起回过来,低低说道:“不拆好不好?”
金锋点上烟抿着嘴,黑黑的脸上浮现出深沉的肃穆,轻声说道:“我明天回天都城。”
楼乐语痴痴静静凝望金锋,面色一片凄苦迷离。婴儿肥的脸上满是凄然。
久久之后,楼乐语低低说道:“那你,能帮我外公选个好地吗?”
金锋握住楼乐语的手,轻声回应:“我和乐语是好朋友。乐语的事就是我的事。”
楼乐语娇躯震了震,别过头去,松开金锋的手,独自一人走了。
下了钟山,楼乐语又复冲回来紧紧抱着金锋,紧紧抱着,把这一生的拥抱都抱完抱尽。
晚上九点,楼乐语外公的墓!
迁走!
安置他方!
楼家低头,金龙升天!
不过,金锋,还是留情了!
这坟,是莫家自己迁的。
金锋没有亲手挖!
楼乐语外公坟迁走的两个小时后,金锋也踏上飞机回到天都城。
要忙了!
这回,是真要忙了!
也是该忙的!
再有两天,金锋就要做大事了。
全神州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还有所有博物馆院的人在今天也纷纷踏上进天都城的动车和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