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一言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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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身手,李超在新兵营可能连前三都排不进,但论玩匕首,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一把普通的匕首在其修长的手指间翻转跳跃,愣是被他玩出了蝴蝶刀般令人眼花缭乱的感觉。
李超虽然不怎么招人喜欢,胆识却相当过人,即便被郑大乾用弓箭指着脑袋,依旧不慌不忙地转着匕首说道:“你别忘了,现在可是在考核期间,我们人数上虽不占优势,但真打起来还不知道鹿死谁手,你确定要为了一个下贱的平民跟我们拼个鱼死网破?”
李超从头到尾,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自信笑容,同为勋贵,他笃定唐霄不会因为一个平民和他动手,他不相信不同阶层之间只相处了短短三个月能产生什么太深的感情。
唐霄闻言顿时破口大骂:“去特娘的考核不考核,我现在只知道你动了我兄弟,我要为他报仇,仅此而已。”
唐霄话音刚落,脚下一点,便率先朝着对方冲了过去,王离等人见他出手,也纷纷加入战斗,一场混战直接开启。
知道自己不是李超的对手,所以唐霄一开始选择的攻击目标就不是他,而是位于他左手边的那人。
李超没想到唐霄居然会真的动手,但反应极为迅速,手腕一转,匕首停止运动,继而出现在掌心,顺势握住刀柄向着唐霄的手臂狠狠扎下。
郑大乾一直盯着李超,见他想偷袭唐霄,手中牛角弓瞬间拉满,一支羽箭破空而出,转瞬之间已然击中对方握着匕首的拳头。
考核中所使用的羽箭虽然没有箭头,但牛角弓拉满后射出的力度根本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李超右手被击中,一阵剧痛传来,手上的匕首立时掉落在地,旋即躲到一棵巨木后面,躲避郑大乾的下一次攻击。
唐霄一伙原本有十一人,除去被李超淘汰的老六还剩下十人,其中还包括王离和吴山这新兵营两大高手,而李超一行总共加起来就八人,唯一能打的他手还受了伤。
由于人数和实力的极度不对称,这场战斗完全就是一边倒,唐霄等人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迅速结束战斗,不过李超和另外一人却在混战中偷偷溜走。
唐霄一行人把对李超的怨恨全部发泄在剩下的六人身上,既然这些人选择死心塌地地跟随李超,说明他们十有八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必须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和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把六个人揍得鼻青脸肿,估计连亲生父母都不一定认得之后,唐霄用匕首在每个人的脖子上都划了一刀,即便在此之前他们身上可能已经有其他要害部位沾染上了商陆液。
刚才那场混战来的快去的也快,但还是有两人身上的要害部位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商陆液,不得不退出考核。
收掉六人的武器,唐霄等人继续前进,不过没走多时夜幕就已悄悄降临。
年关将至,关中地区夜间的温度已经降至零下,更何况是在山上,要在野外过夜,火堆是万万不能熄灭的。像之前那样隐蔽的山洞是可遇不可求的,众人将就着找了个背风的山壁,点起了火堆。
骊山是蒙家军驻扎之地,山中所有的猛兽早就被军队清扫干净,剩下的都是些毫无攻击性的萌物。由于没有天敌的制衡,这些小东西开始大肆泛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因此蒙家军每年都会定期组织狩猎活动,就连赵政也会时不时地将春秋围的地点定在这里。
所以说在这骊山中根本不用为食物发愁,不仅有漫山遍野的猎物还有数不尽的果子,幸运的是,郑大坤在下套的时候,还无意间发现了一洞猴儿酒。
猴儿酒,据传是山中野猴采百果于一树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唐霄前世也曾听说过猴儿酒,不过那种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把几种果子打碎,人为发酵后所酿成的果酒,与真正的猴儿酒相差甚远。
真正的猴儿酒仅存一季,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酒液会逐渐蒸发,想取猴儿酒,可谓难上加难。而且,猴儿酒在最初发酵的时候最佳,逐渐滴答下的是百果发酵后的精华,不曾腐坏,只是发酵。
初次滴落为百果液,聚集而成称为百果酿,等到没有果汁滴下,收集所有发酵果汁后逐渐产生酒味,才称得上猴儿酒,或者猴儿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本就是可遇不可及,说是千金不换也毫不为过。
郑大坤本想把这一洞猴儿酒与众人分上一分,唐霄却急忙搓着手掌上前阻止道:“这可是好东西,给他们喝简直浪费,再说总共就这么点,一人一口都分不上,不如你把这酒给我,我拿回去孝敬老师,回头补偿与你。”
听完唐霄的话,郑大坤脸色立即一板,语气不悦地说道:“霄哥儿,你这话什么意思,不把我当兄弟?一洞猴儿酒而已,拿去便是,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至于补偿就算了,等考核结束,请我们兄弟俩去你府上吃一顿就行了。”
“别说一顿,天天来吃都行。”唐霄笑道。
“那我要吃酱肘子。”
“行。”
“我哥喜欢吃红烧肉。”
“可以。”
“红烧狮子头味道也不错。”
“没问题。”
“不过我不喜欢喝马尿。”
“滚!”
……
一座巨大的温泉被众多营帐围在其间,袅袅的热气从水中升腾而起,宛如人间仙境,唯一有些煞风景的是,泡在水里的不是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天仙,而是一堆毛发旺盛的大汉。
“周哥,咱们在骊山驻扎了那么久,居然没发现这山中居然还有这么个好地方。”一个虎贲士卒游到周远身边感叹道。
周远点了点头,把身子又往水中沉了沉,只露出一个脑袋在水面上,感受着热腾腾的水气在身体周边环绕,顿时觉得一直以来的疲惫都被一扫而光,整副身心都放松下来。
虎贲士卒看着自己捧起的水,有些惋惜地说道:“周哥,这水还真清,只可惜不能喝。”
周远原本即将合上的双目在听到这句话后,突然猛地睁开,从温泉中站起,眼中精光大作,嘴角扬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水珠顺着周远健壮的身躯缓缓流淌,勾勒出一副令人触目惊心的躯体,伤疤密布,箭孔丛生,令人心生畏惧的同时又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这是属于一个士卒最好的勋章与荣耀,这是组成大秦盛世的壮阔画卷。
论身手,李超在新兵营可能连前三都排不进,但论玩匕首,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一把普通的匕首在其修长的手指间翻转跳跃,愣是被他玩出了蝴蝶刀般令人眼花缭乱的感觉。
李超虽然不怎么招人喜欢,胆识却相当过人,即便被郑大乾用弓箭指着脑袋,依旧不慌不忙地转着匕首说道:“你别忘了,现在可是在考核期间,我们人数上虽不占优势,但真打起来还不知道鹿死谁手,你确定要为了一个下贱的平民跟我们拼个鱼死网破?”
李超从头到尾,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自信笑容,同为勋贵,他笃定唐霄不会因为一个平民和他动手,他不相信不同阶层之间只相处了短短三个月能产生什么太深的感情。
唐霄闻言顿时破口大骂:“去特娘的考核不考核,我现在只知道你动了我兄弟,我要为他报仇,仅此而已。”
唐霄话音刚落,脚下一点,便率先朝着对方冲了过去,王离等人见他出手,也纷纷加入战斗,一场混战直接开启。
知道自己不是李超的对手,所以唐霄一开始选择的攻击目标就不是他,而是位于他左手边的那人。
李超没想到唐霄居然会真的动手,但反应极为迅速,手腕一转,匕首停止运动,继而出现在掌心,顺势握住刀柄向着唐霄的手臂狠狠扎下。
郑大乾一直盯着李超,见他想偷袭唐霄,手中牛角弓瞬间拉满,一支羽箭破空而出,转瞬之间已然击中对方握着匕首的拳头。
考核中所使用的羽箭虽然没有箭头,但牛角弓拉满后射出的力度根本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李超右手被击中,一阵剧痛传来,手上的匕首立时掉落在地,旋即躲到一棵巨木后面,躲避郑大乾的下一次攻击。
唐霄一伙原本有十一人,除去被李超淘汰的老六还剩下十人,其中还包括王离和吴山这新兵营两大高手,而李超一行总共加起来就八人,唯一能打的他手还受了伤。
由于人数和实力的极度不对称,这场战斗完全就是一边倒,唐霄等人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迅速结束战斗,不过李超和另外一人却在混战中偷偷溜走。
唐霄一行人把对李超的怨恨全部发泄在剩下的六人身上,既然这些人选择死心塌地地跟随李超,说明他们十有八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必须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和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把六个人揍得鼻青脸肿,估计连亲生父母都不一定认得之后,唐霄用匕首在每个人的脖子上都划了一刀,即便在此之前他们身上可能已经有其他要害部位沾染上了商陆液。
刚才那场混战来的快去的也快,但还是有两人身上的要害部位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商陆液,不得不退出考核。
收掉六人的武器,唐霄等人继续前进,不过没走多时夜幕就已悄悄降临。
年关将至,关中地区夜间的温度已经降至零下,更何况是在山上,要在野外过夜,火堆是万万不能熄灭的。像之前那样隐蔽的山洞是可遇不可求的,众人将就着找了个背风的山壁,点起了火堆。
骊山是蒙家军驻扎之地,山中所有的猛兽早就被军队清扫干净,剩下的都是些毫无攻击性的萌物。由于没有天敌的制衡,这些小东西开始大肆泛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因此蒙家军每年都会定期组织狩猎活动,就连赵政也会时不时地将春秋围的地点定在这里。
所以说在这骊山中根本不用为食物发愁,不仅有漫山遍野的猎物还有数不尽的果子,幸运的是,郑大坤在下套的时候,还无意间发现了一洞猴儿酒。
猴儿酒,据传是山中野猴采百果于一树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唐霄前世也曾听说过猴儿酒,不过那种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把几种果子打碎,人为发酵后所酿成的果酒,与真正的猴儿酒相差甚远。
真正的猴儿酒仅存一季,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酒液会逐渐蒸发,想取猴儿酒,可谓难上加难。而且,猴儿酒在最初发酵的时候最佳,逐渐滴答下的是百果发酵后的精华,不曾腐坏,只是发酵。
初次滴落为百果液,聚集而成称为百果酿,等到没有果汁滴下,收集所有发酵果汁后逐渐产生酒味,才称得上猴儿酒,或者猴儿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本就是可遇不可及,说是千金不换也毫不为过。
郑大坤本想把这一洞猴儿酒与众人分上一分,唐霄却急忙搓着手掌上前阻止道:“这可是好东西,给他们喝简直浪费,再说总共就这么点,一人一口都分不上,不如你把这酒给我,我拿回去孝敬老师,回头补偿与你。”
听完唐霄的话,郑大坤脸色立即一板,语气不悦地说道:“霄哥儿,你这话什么意思,不把我当兄弟?一洞猴儿酒而已,拿去便是,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至于补偿就算了,等考核结束,请我们兄弟俩去你府上吃一顿就行了。”
“别说一顿,天天来吃都行。”唐霄笑道。
“那我要吃酱肘子。”
“行。”
“我哥喜欢吃红烧肉。”
“可以。”
“红烧狮子头味道也不错。”
“没问题。”
“不过我不喜欢喝马尿。”
“滚!”
……
一座巨大的温泉被众多营帐围在其间,袅袅的热气从水中升腾而起,宛如人间仙境,唯一有些煞风景的是,泡在水里的不是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天仙,而是一堆毛发旺盛的大汉。
“周哥,咱们在骊山驻扎了那么久,居然没发现这山中居然还有这么个好地方。”一个虎贲士卒游到周远身边感叹道。
周远点了点头,把身子又往水中沉了沉,只露出一个脑袋在水面上,感受着热腾腾的水气在身体周边环绕,顿时觉得一直以来的疲惫都被一扫而光,整副身心都放松下来。
虎贲士卒看着自己捧起的水,有些惋惜地说道:“周哥,这水还真清,只可惜不能喝。”
周远原本即将合上的双目在听到这句话后,突然猛地睁开,从温泉中站起,眼中精光大作,嘴角扬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水珠顺着周远健壮的身躯缓缓流淌,勾勒出一副令人触目惊心的躯体,伤疤密布,箭孔丛生,令人心生畏惧的同时又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这是属于一个士卒最好的勋章与荣耀,这是组成大秦盛世的壮阔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