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三章:劝人学医,天打雷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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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学服装设计就学呗,现在网络上各种课程多的是,暂时你就先照着网上视频学习,了解下基础。
等回头维信他好了,你要是还想学,那就上个夜校什么的都行。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就这样吧,手机搜索视频总不会还要我来教你吧,回头想要买什么材料直接在网上买,很方便的。
不比你织毛衣打发时间好!”
乔木相对敷衍的回应了王慧华两句后,就立刻左右打量了一番。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李医生病床上的那个身份牌已经被拿走了。
不由有些诧异的问道:
“对了,慧华,李医生哪去了?
昨天他不还在呢吗,他这是换病房了,还是就直接出院回家了?”
“李医生今天早上刚出院,他胳膊上的伤并不是很严重,完全可以回去慢慢养,正好医院这边的病床又有点紧张,所以他就先回去了。
待会应该就会有新病人来。
妈,你找他有事吗?”
因为李医生是今天早上突然走的,并没有提前跟他们说过,再加上昨天下午到现在一直都是王慧华在这边照顾她丈夫,所以乔木不知情也很正常,现在她既然问了,王慧华她自然也是赶忙回答了一下。
并且问乔木找李医生干啥?
“我想跟他聊聊联合诉讼的事。
没想到他竟然已经回去了,你应该有他电话吧,把他电话号码报给我吧,我跟他电话里聊也一样。”
一个星期过去了,诉讼的流程还在进行着,乔木为了加快具体的诉讼流程,所以打算多找几个人一起诉讼,这样法院那也能抓紧点。
不至于继续拖下去。
虽然这只是据说有用。
但乔木还是打算试试。
“我没有他的电话,不过维信手机里应该有存,妈您先等一下,我看看他的手机,对了,维信,李医生在你手机里的备注是什么?是他全名还是外号?开头是什么字母?
是L吗?”
王慧华对诉讼的事一直都很上心,因此在听了乔木的话后,也是赶忙把放在床边上的,张维信的手机拿起来,开始翻找他的通讯录。
“是他的原名!”
张维信则在边上艰难回答着。
很快王慧华就找到了李医生的电话号码,并且直接拨打了过去。
电话拨通后,她没有立刻把手机递给乔木,而是先跟李医生解释了下大概情况,然后才把手机递给乔木,让乔木和李医生直接沟通。
因为需要商量的事情还是蛮多的,所以乔木并没有在病房里跟对方谈,而是拿着手机走出病房,来到一个偏僻角落,这才开始跟另一边的李医生商量起联合诉讼的事。
在花了一个小时跟李医生商量好具体情况和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之后,乔木又跟李医生要了一下其他因为先前事件受伤的护士,以及实习医生的名字和电话,开始逐一的联系他们,想要把他们全部都拉到自己这边,也好方便联合诉讼。
不过,跟其他人沟通就没有跟李医生沟通那么顺利了,因为那几个护士和实习医生受的伤并不重。
有两个甚至仅仅只是擦伤。
现在伤口都差不多快愈合了。
所以,他们实在是不想自找麻烦的去掺合这事,他们普遍觉得自己受的伤并不重,就算跟乔木一起去诉讼并且赢了,也得不到几块钱赔偿,与其费那功夫还不如算了。
他们态度很坚决,乔木也不可能强迫他们跟她一起联合诉讼,最后经过乔木一番好说歹说的劝说之后,他们才勉强同意开庭的时候出庭做证人,配合着出证言来帮忙。
至于再多的。
他们是不愿意的。
不过这也够了。
有总比没有好。
如此这般折腾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以前就已经开始准备的诉讼,这才正式宣布开庭时间。
不过,这时候反倒最好。
因为经过一个月的调理,张维信的胳膊已经能动了,本身也能坐在轮椅上做一些事情,嗓子更是基本恢复正常,只要不长时间说话就没有什么问题,所以这次开庭他这个受害者也能参与其中,甚至还能说两句话控诉下,并不会像乔木最先预计的那样,根本没办法出庭。
法庭上的争锋不用多说,反正很激烈,双方律师各有依据和相应证据,两边吵的那是不可开交,当然了,彼此双方争吵的核心问题并不是那个加害者秦央有没有伤害张维信,因为他伤害张维信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有确凿的视频证据为证,根本就不容辩驳。
他们争论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在于医院方面的医生有没有错,以及张维信的伤势到底有多严重,院方最先出具的伤情鉴定是否有误?
这两个才是他们讨论的核心。
也是决定量刑的重要依据。
怎么形容呢?
这两个问题的具体情况能够决定那个加害者秦央是做一两年牢。
还是做十年以上的牢?
受伤和濒死是不同的概念。
受伤那叫做故意伤害。
濒死那叫杀人未遂。
这两个概念差距还是蛮大的。
这两种不同情况,随随便便就能相差个五六年的刑期,所以双方律师自然会在这些方面不断的争吵扯皮,不断的想要找对方的漏洞。
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等等。
不过,好在乔木和她雇佣的律师事务所早就在各方面做好了提前准备,相应证据准备的也相当的充分,所以,最终还是以他们略胜一筹的局面顺利的赢得了这场官司。
而那个秦央,则被以预谋杀人但杀人未遂的罪名正式判刑,总刑期长达十二年之久,也算可以了。
毕竟张维信没死。
不论怎么也判不了他死刑。
“你想学服装设计就学呗,现在网络上各种课程多的是,暂时你就先照着网上视频学习,了解下基础。
等回头维信他好了,你要是还想学,那就上个夜校什么的都行。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就这样吧,手机搜索视频总不会还要我来教你吧,回头想要买什么材料直接在网上买,很方便的。
不比你织毛衣打发时间好!”
乔木相对敷衍的回应了王慧华两句后,就立刻左右打量了一番。
直到这时,她才发现李医生病床上的那个身份牌已经被拿走了。
不由有些诧异的问道:
“对了,慧华,李医生哪去了?
昨天他不还在呢吗,他这是换病房了,还是就直接出院回家了?”
“李医生今天早上刚出院,他胳膊上的伤并不是很严重,完全可以回去慢慢养,正好医院这边的病床又有点紧张,所以他就先回去了。
待会应该就会有新病人来。
妈,你找他有事吗?”
因为李医生是今天早上突然走的,并没有提前跟他们说过,再加上昨天下午到现在一直都是王慧华在这边照顾她丈夫,所以乔木不知情也很正常,现在她既然问了,王慧华她自然也是赶忙回答了一下。
并且问乔木找李医生干啥?
“我想跟他聊聊联合诉讼的事。
没想到他竟然已经回去了,你应该有他电话吧,把他电话号码报给我吧,我跟他电话里聊也一样。”
一个星期过去了,诉讼的流程还在进行着,乔木为了加快具体的诉讼流程,所以打算多找几个人一起诉讼,这样法院那也能抓紧点。
不至于继续拖下去。
虽然这只是据说有用。
但乔木还是打算试试。
“我没有他的电话,不过维信手机里应该有存,妈您先等一下,我看看他的手机,对了,维信,李医生在你手机里的备注是什么?是他全名还是外号?开头是什么字母?
是L吗?”
王慧华对诉讼的事一直都很上心,因此在听了乔木的话后,也是赶忙把放在床边上的,张维信的手机拿起来,开始翻找他的通讯录。
“是他的原名!”
张维信则在边上艰难回答着。
很快王慧华就找到了李医生的电话号码,并且直接拨打了过去。
电话拨通后,她没有立刻把手机递给乔木,而是先跟李医生解释了下大概情况,然后才把手机递给乔木,让乔木和李医生直接沟通。
因为需要商量的事情还是蛮多的,所以乔木并没有在病房里跟对方谈,而是拿着手机走出病房,来到一个偏僻角落,这才开始跟另一边的李医生商量起联合诉讼的事。
在花了一个小时跟李医生商量好具体情况和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之后,乔木又跟李医生要了一下其他因为先前事件受伤的护士,以及实习医生的名字和电话,开始逐一的联系他们,想要把他们全部都拉到自己这边,也好方便联合诉讼。
不过,跟其他人沟通就没有跟李医生沟通那么顺利了,因为那几个护士和实习医生受的伤并不重。
有两个甚至仅仅只是擦伤。
现在伤口都差不多快愈合了。
所以,他们实在是不想自找麻烦的去掺合这事,他们普遍觉得自己受的伤并不重,就算跟乔木一起去诉讼并且赢了,也得不到几块钱赔偿,与其费那功夫还不如算了。
他们态度很坚决,乔木也不可能强迫他们跟她一起联合诉讼,最后经过乔木一番好说歹说的劝说之后,他们才勉强同意开庭的时候出庭做证人,配合着出证言来帮忙。
至于再多的。
他们是不愿意的。
不过这也够了。
有总比没有好。
如此这般折腾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以前就已经开始准备的诉讼,这才正式宣布开庭时间。
不过,这时候反倒最好。
因为经过一个月的调理,张维信的胳膊已经能动了,本身也能坐在轮椅上做一些事情,嗓子更是基本恢复正常,只要不长时间说话就没有什么问题,所以这次开庭他这个受害者也能参与其中,甚至还能说两句话控诉下,并不会像乔木最先预计的那样,根本没办法出庭。
法庭上的争锋不用多说,反正很激烈,双方律师各有依据和相应证据,两边吵的那是不可开交,当然了,彼此双方争吵的核心问题并不是那个加害者秦央有没有伤害张维信,因为他伤害张维信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有确凿的视频证据为证,根本就不容辩驳。
他们争论的核心问题主要还是在于医院方面的医生有没有错,以及张维信的伤势到底有多严重,院方最先出具的伤情鉴定是否有误?
这两个才是他们讨论的核心。
也是决定量刑的重要依据。
怎么形容呢?
这两个问题的具体情况能够决定那个加害者秦央是做一两年牢。
还是做十年以上的牢?
受伤和濒死是不同的概念。
受伤那叫做故意伤害。
濒死那叫杀人未遂。
这两个概念差距还是蛮大的。
这两种不同情况,随随便便就能相差个五六年的刑期,所以双方律师自然会在这些方面不断的争吵扯皮,不断的想要找对方的漏洞。
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等等。
不过,好在乔木和她雇佣的律师事务所早就在各方面做好了提前准备,相应证据准备的也相当的充分,所以,最终还是以他们略胜一筹的局面顺利的赢得了这场官司。
而那个秦央,则被以预谋杀人但杀人未遂的罪名正式判刑,总刑期长达十二年之久,也算可以了。
毕竟张维信没死。
不论怎么也判不了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