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二章 优乐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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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灰狼听到元宝两个字,瞬间浑身颤抖了一下,撒开脚步就要开溜,可猛地跑了两小步,却没听见身后邓灵儿的祈求,大灰狼愣住了,扭头便看见邓灵儿竟然躺在地上……睡着了!

    额……

    想他小灰灰……额,呸!不是,是想他狼王驰骋丛林好不快活,干嘛还要去找那个小阎王?不过……真的可以将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留在这里?主要是……小阎王知道他的小女友因为自己的不理会而被野兽给吃了,小阎王会怎么对待自己?

    大灰狼只要一想到元宝那带着笑意的脸颊,便顿时浑身打了个冷颤,只好回身,将邓灵儿钓起来,垂头丧气的离开,离开之前回头望了一眼黑黝黝的丛林,满脸不舍,狼眸含泪:

    告别了,我潇洒肆意的狼王生活!

    ……

    鉴于夜一不敢告诉叶瑾夕邓灵儿消失的消失,所以到了晚间,叶瑾夕一行人歇在驿站的时候,仍旧不知道,自己的身后已经多了个尾巴。

    大灰狼在丛林里一向善于隐藏,并且离马车很远很远,所以叶瑾夕与步非宸都没有发现不正常。

    夜间,步非宸写好了一个小纸条,绑在一只纸质的青鸟身上,接着修长的手指在青鸟身上一摆动,小青鸟便立马向外飞去,速度堪比真鸟。

    做完了这些,步非宸回头便看见烛光下叶瑾夕正好奇的看着他,步非宸嘴角微勾,一抹炫目的笑容便出现在他冷硬的脸庞上,接着声音低沉的解释:“给第一医说一声,让他到了京都,记得去看一下神法师。”

    听到步非宸的解释,叶瑾夕叹了口气,明明这么关心神法师,却偏偏面上要表现的十分强硬,这两个人的相处啊……

    一夜无话,第二日天一早,几人继续上路。

    从大秦前往楼兰白马寺,需要经过两个国家,一是东凉,穿越半个东凉,在前往白马寺,还需要经过天启的三分之一国家。

    几人一路上没有惊动任何人,低调的宛如任何一个商客,慢悠悠走了十来天,终于到了大秦边境,也是叶瑾夕初见慕容凌墨的小城镇,边疆干城。

    越往这边走,入目越是荒凉,远远的便看到那个陈旧却结实的城市矗立在那里,干城仍旧如以往一般,抬头望去,满目黄沙,一路上民风彪悍,朴实。

    来到这里,叶瑾夕便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个翩翩如玉的男人,距离当时第一次看见慕容凌墨便赖上他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可只要想起来,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夕阳西下,马车上,叶瑾夕看向仍旧沉睡者的元宝,心疼的想,如果元宝醒着,知道马上就能看见他的慕容叔叔,该有多么高兴?

    这样想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步非宸磁沉的声音传出去:“怎么了?”

    暗影立马恭敬回答:“主子,优乐坊的车队,正在进入干城,干城城门堵塞,需要等一会儿。”

    优乐坊?

    叶瑾夕眼睛一亮,这个乐坊可以说乃是大秦有名的乐队,在古代没有现代络或者电视那种工具可以欣赏歌曲,然而古代的人们对于音乐的追求也没有丝毫减弱。

    京都里就有各种乐坊,专门为人演唱,甚至达官显贵家里,都会养着几个伶人,随时传唤他们唱歌。

    而这样的情况下,优乐坊便渐渐出了名。

    传说优乐坊的伶人们个个嗓音宛如天籁,他们谱唱出来的歌声,宛如仙乐,让人陶遂其中不能自拔。

    而优乐坊最红的当家人正是这几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小百合,而像优乐坊这样的地方,往往会被请到外地演唱,而凡是小百合出入的地方,往往万人空巷,鲜花水果相迎。

    小百合的名讳,以及可以造成的轰动效果,已经隐隐可以比拟当年在京都慕容凌墨的受欢迎程度,也难怪优乐坊出现在干城,入城的道路便拥堵起来。

    叶瑾夕掀开车帘,好奇的向外看去。

    此刻他们的马车还有一些其余进城的马车停在路边,给小百合的车队让路。

    这位小百合经常在京都,所以叶瑾夕穿过来几年都未曾见过,而她好不容易去了京都的这些日子,又赶上了小百合的巡回演唱会,这还是叶瑾夕第一次看见这个时代的明星。

    小百合的车队很多人,浩浩荡荡一眼看去足有百辆车辆,前面开路的明显是武士,一个个穿着铠甲,手拿大刀,骑着高头大马。

    中间部分则应该是小百合这群伶人的所在,马车奢华亮丽,胭脂气十足,足有十几辆过去后,后面的马车这才换了样子,这一匹却是驴车,车上也没有车棚,一辆车上大约坐着五六个穿着明显比不上前面人的衣裳,一个个身强体壮的,有男人有女人,而在他们的车上,还有着各种锅碗瓢盆,显然是这些人是打杂做饭的人。

    车队之后,又是武士们殿后,而中间还有几个骑着高头大马,背后负者宝剑,明显是修行者的人,在来回巡逻,保证车队的安全。

    这小百合的仪仗,可真是够足!

    百辆马车进入干城,足足用了一个时辰!而等在路边的步非宸,伴随着等待的时间,脸色越来越黑,最后冷哼一声将车帘落下,不悦开口:“一个伶人,竟敢让本王给她让路!”

    叶瑾夕看着步非宸闹小别扭,觉得可笑,“人家又不知道你是王爷,谁让我们现在不能表明身份呢?等会儿就等会儿吧。”

    步非宸叹了口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凡事从来都是过犹不及,奢及必败,我大秦如今连一个伶人都如何奢华,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担心。”

    叶瑾夕听着步非宸的话微微一愣,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可是接着她面色便肃然起来,步非宸不是普通的男人,所思所想都跟她不在一个高度,但是对于大秦的喜爱,步非宸比她只多不少。

    叶瑾夕沉默了一下,握住了他的手,“不要担心,毕竟向小百合这样的,也只是少数。大秦……一定会很安全的。”

    步非宸垂下头,深邃的眸子盯着叶瑾夕,声音略显凝重:“希望吧。”

    说完这句话,便将叶瑾夕楼进怀中。

    小百合的车队进入干城后,道路终于通了,天已经大黑,而这段时间,暗影也打听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是东凉皇室邀请小百合去东凉演出,这一路上,竟然大约有四五天的时候,都是与叶瑾夕和步非宸一路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叶瑾夕与步非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算计。

    出了大秦,东凉乃是天启大神观的地盘,他们在东凉就要开始隐瞒身份,然而她们出来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到了天启大神观,他们无论多么低调,只要单独行事,被注意到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而如果跟着小百合的车队的话……却反而更容易遮掩!

    因为小百合声势浩大,但是小百合只是一个伶人,步非宸与叶瑾夕身份高贵,没有人会想到他们竟然跟在车队之中!

    “打听一下,小百合住在哪里。”叶瑾夕还未开口,步非宸已经命令道。

    其实一路走来,步非宸与叶瑾夕身周都跟着他的暗卫,这命令自然是对那些暗卫下的。

    几人进入城镇,两旁摆摊的都已经回家,很快就要到达宵禁时间,所以他们必须马上找个客栈住下。

    暗卫们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很快就把消息传来,小百合一行人进入了这个小城镇唯一还算得上体面地客栈。

    于是乎,马车向那个客栈缓缓驶去。

    到了之后才知道,客栈已经被小百合给包了,外人不许入内。

    步非宸拧着眉头,扔出去一块金元宝,客栈老板一看见金子眼睛顿时亮了,可接着又十分懊恼的看向小百合一群人,小百合一群人包这个客栈可都没有这么多钱!

    不过客栈老板还算是公道,只能认命的金子往步非宸面前推了推,“客观,真不好意思,多少钱今天晚上也不能住了啊……”

    步非宸不擅长这些,叶瑾夕趁机将金子往老板面前推了推,开口道:“老板,麻烦你去问问小百合姑娘,能不能给我们一家腾出两间房间来,外面已经宵禁,我们实在是没地方可去了。”

    老板看在金子的份上,屁颠屁颠就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老板就黑着一张脸回来了,显然碰了壁,老板将金子推到叶瑾夕面前:“这位夫人,小百合姑娘不同意……”

    老板这话刚刚落下,一名大约十四五岁的小丫鬟,梳着双丫髻,穿了一件绿色锦缎裙子走了出来,接着便尖声嘲笑起来:“呦呵,真当我们优乐坊全是傻子不成,告诉你们,我们走南闯北的见识的人多了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想法,不就是自以为是的以为多拿些钱就能住进来,想跟小百合姐姐来个偶遇?!哼,想见我们小百合姐姐,就放足了诚意,真有那么多钱,那就请我们去演唱啊?!”

    步非宸听到这话,一张脸更加冰冷。

    叶瑾夕则是冷笑一下,这小百合走南闯北的,竟然连这点气度都没有,可真是让人吃惊,不过不同意?

    嘴角一勾,她叶瑾夕有的是办法让小百合求到自己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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